香港公開大學早前決定重新命名為香港都會大學(Hong Kong Metropolitan University),《香港公開大學條例》亦須作出更改。有消息指,《2021年香港公開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後日(18日)刊憲,下周三(23日)進行首讀和開始二讀討論,建議生效日期為今年9月1日,以配合新學年的開始,並避免影響招生及行政安排。
修例草案將把原公大條例內所有「香港公開大學」的用字將改為「香港都會大學」,明文訂定起訴和被起訴的能力,並就相關事宜訂定條文。據報道,原條中有關公大的宗旨、權力、管治機構及運作模式的條文將維持不變,也不會影響現行的約束力,其他提及公大的成文法則亦會作相關的修訂。
香港公開大學去年7月成立大學重新命名評選委員會,評選大學成員及公眾人士提出的約1000份建議,最終向校董會建議「香港都會大學」及 「Hong Kong Metropolitan University」。校董會去年12月10日通過有關建議,校方亦於本年3月5日報告立法會教育委員會,獲得委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