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應變協調中心今日(8日)表示,因應廣東省疫情風險降低,經多方協商決定,恢復持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有效期為7天,並且不論通關人士是否已接種新冠疫苗。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未能出示上述證明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澳門居民則會安排往指定檢測地點接受檢測並等待結果,而有關檢測結果不可用作再次出入境的用途。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拒絕接受入境要求的醫學檢查者,可被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科最高60日罰金。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目前傳染性很強的Delta變異病毒在世界各地迅速傳播,感染風險是時刻存在,接種新冠疫苗是預防感染和建立社區免疫屏障的重要手段,呼籲未接種的市民應盡快接種疫苗。
另外,對於港澳通關時間表,澳門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明白澳門市民非常關心港澳通關問題,但香港疫情仍在不斷變化,香港的檢疫酒店亦有新增確診個案,而調整措施需同時與內地和香港作協商,短期內仍需觀察,暫時未有通關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