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休警長涉洗黑錢,3年前在警方調查期間,律政司向高院申請禁制令,凍結其銀行戶口內資金。惟被告將戶口內逾44萬元款項全部提出,被控一項明知而在違反限制令的情況下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罪。被告今日(8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柙。
被告蘇永耀(73歲),被控在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日間,明知而違反高等法院限制令HCCP220/2018的情況下,處理他名下的創興銀行戶口內合共442,270.47元存款。
案情指,在被告於2018年正式被落案起訴洗黑錢等罪後,律政司向法庭申請限制令,禁止被告處理其銀行戶口內所有資產,同日申請獲法官批准,並於7月獲准延續。被告其中一個用以領取退休金和生果金的戶口亦被明確列入禁制令。
2019年7月,被告被定罪及遭判處45個月監禁後,控方申請沒收涉案戶口資產,惟在警方發現該原本用以領取退休金及生果金的戶口只剩下410.85 港元,與預計不符。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8年7月27日,限制令生效期間,開設了涉案創興銀行戶口,並於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間,用以接收退休金及生果金,戶口約存有逾51萬港元,其中有逾44萬遭先後提取。2020年8月20日,警方以本案罪行警戒被告,被告沒有任何回應。(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