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6日發布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立即開展災害隱患全面排查。對運營和在建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的隧道、涵洞,車站、機場等樞紐及公共設施的地下空間,立交橋、下沉式建築、在建工程基坑等易積水的低窪區域,重點排查出入口、防洪排澇設施聯接、在建和運營工程銜接等重要點位,線路設施過渡段、標高較低路段等重點區段,排水泵站、擋水設施、大型施工機械等關鍵設施,逐一建立風險台賬,形成城市易澇類風險分布圖、風險隱患清單等,並立即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
一旦出現極端天氣等非常情況,要堅決即時啟動最高等級響應,該停學的停學,該停工的停工,該停業的停業,該停運的停運,對隧道、涵洞等易澇區段,要及時警戒並採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眾,杜絕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貽誤戰機,盡最大可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要在災情穩定後第一時間開展抽水清淤工作,並對關鍵設施開展細緻排查,對受損設備及時更換,對受災部位進行修復,經安全評估通過後恢復建設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