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聯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截至去年底為止累積盈餘近62億元,但過去兩年皆超過3000宗申請,近3成申請人無法取到全額欠薪補償,申請人平均需等候9個月方能取得款項,以致出現「畀錢追欠薪、人工折上折、攞錢等一年」現象。
勞聯促請政府正視欠薪保障不足的問題,提出兩大項建議,包括擴大破欠基金保障範圍,並提高特惠金上限。該會指出,現時破欠基金的累積盈餘有近62億元,政府有足夠能力提高各類特惠金上限及擴大破欠基金保障範圍,如未放累積休息日薪酬、未放取有薪產假、有薪侍產假等項目納入保障,以更好保障僱員,並就有關項目款額作出適時檢討。
此外,勞聯亦建議政府簡化程序,以勞資審裁處判令作依據發放欠薪特惠金,特別確保破欠基金下的欠薪部分應該優先發放,以便捷的方式保障工人。該會指,勞工處已設立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產管理署、法律援助署及勞工處代表組成的跨部門專責小組,追查僱主和公司董事等在公司倒閉前作出非法轉移資產、欺詐、盜竊、串謀濫用基金等罪行,故即使提早向申索人發放欠薪特惠金,處方也有足夠能力為防止濫用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