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河南商丘通報12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活動軌跡,其中11例為一家11口。
病例4:
郭某瑩,女,20歲,現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在校大學生,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妹妹。
7月30日,自駕車從家中出發,13時左右和母親(張某)一起到達大商新瑪特商場,在三樓服裝區KH箱包店購物,並在三樓逛了四家服裝店舖,15時左右離開商場。16時自駕車到達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家中,之後沒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沒有與他人接觸。
7月31日在家中活動沒有外出。
8月1日上午11時左右,獨自駕車到谷熟鎮醫院東院區西門中通快遞門店取快遞(停留約3分鐘),與店員楊某某、王某某有接觸,取件回家後沒有外出。
8月2日,看到商丘確診病例南某純的活動軌跡信息和排查近期去過大商新瑪特人員的消息後,主動和其母親(張某)一起自駕車於下午15:30分左右到虞城縣人民醫院新院區做核酸檢測,採集咽拭子標本後回谷熟鎮家中,結果陰性,回家後未外出。
8月3日,未外出。
8月4日,郭某瑩和父親郭某喜一起於早上5點到縣人民醫院新院區再次採集咽拭子、鼻拭子核酸標本各兩份,隨後回到谷熟鎮家中隔離未外出。
8月13日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
病例5:
郭某甜,女,31歲,現住鄭州市中原區金水西路金域世家,系病例3丈夫的姐姐。
6月15日與兒子石某碩,3歲,一同在鄭州東站乘坐高鐵(車次不詳)回到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探親。
7月31日尹某(病例3)回到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家中,與郭某甜一直共同生活。
8月5日自我居家隔離。
8月13日5時,因尹某在市第一人民醫院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郭某甜作為密接,18:40分由虞城縣人民醫院120救護車送至虞城縣人民醫院集中隔離。
病例6:
張某,女,55歲,農民,現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3丈夫的母親。
7月30日10時左右,隨女兒駕車從家中出發,13時左右到達大商新瑪特商場,在三樓服裝區KH箱包店購物,並在三樓逛了四家服裝店舖,15時左右,離開商場。16時,隨女兒駕車到達虞城縣谷熟鎮家中,之後沒有外出,同家人在一起,沒有與其他人接觸。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早上,其丈夫與鄰居郭某宏妻子發生爭執,張某將郭某宏妻子勸離,中午去劉大莊快遞點快遞櫃取快遞,未接觸工作人員,取快遞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6時,到劉某超市買菜,6時30分隨女兒(郭某瑩)、丈夫(郭某喜)駕車到縣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完成後直接返回家中,沒有外出。
8月3日居家,中午到菜地摘菜。
8月4日6時,隨女兒(郭某瑩)、丈夫(郭某喜)駕車到虞城縣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完成後返回家中,沒有外出。自8月4日18時居家隔離。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縣人民醫院東院區進行隔離。
病例7:
郭某喜,男,52歲,農民,現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3丈夫的父親。
7月28日10時,到虞城縣教育局見譚某營,11時離開教育局到巡視辦見王某豐,11時30分離開,返回家中。
7月31日因摔傷在家休息。
8月1日早上在家門口與鄰居郭某宏妻子發生爭執,其妻子(張某)將郭某宏妻子勸離,下午18時郭某宏到其家中協調糾紛。
8月2日6時30分,與妻子、女兒駕車到虞城縣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7時30分自駕車到春來中學對面修車,未下車,修車人員張某年上車檢查,後至縣人民醫院接妻子、女兒返回家中。
8月3日居家未外出。
8月4日6時與妻子、女兒駕車到虞城縣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10時30分開車到巡視辦見王某豐,11時返回縣人民醫院接妻子、女兒返回家中。自8月4日18時居家隔離。
8月13日集中到虞城縣人民醫院東院區隔離。
病例8:
郭某陌,女,6歲,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與母親尹某一同自駕車回到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家中,與郭某瑩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離。
8月5日最後一次與母親尹某接觸。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離。
8月13日5時,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後,郭某陌被定為密切接觸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縣人民醫院120救護車送至虞城縣人民醫院東院區集中隔離。
病例9:
郭某帆,男,8歲,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與母親尹某一同自駕車回到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家中,與小姑郭某瑩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離。
8月5日最後一次與母親尹某接觸。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離。
8月13日5時,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後,郭某陌被定為密切接觸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縣人民醫院120救護車送至虞城縣人民醫院東院區集中隔離。
病例10:
石某碩,男,3歲,家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無外出。
8月1日16:00,與二姨媽(郭某英)、表弟朱某誠到菜園摘黃瓜後返回家中,中途未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
8月2日至3日,居家無外出。
8月4日16:20分,與二姨媽(郭某英)、表弟朱某誠到菜園摘黃瓜後返回家中,中途未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
8月4日23:50分,到何莊村廣場核酸採集點採樣,全程佩戴口罩,結果為陰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縣人民醫院120救護車送至虞城縣人民醫院東院區集中隔離。
病例11:
朱某誠,男,2歲,家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無外出。
8月1日16時,跟隨表哥石某碩及其母親郭某英到菜園摘黃瓜後返回家中,中途未與他人近距離接觸。
8月2至3日,居家無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隨表哥石某碩及其母親郭某英到菜園摘黃瓜後返回家中,中途未與他人近距離接觸。
8月4日23:50分到何莊村廣場核酸採集點採樣,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無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縣人民醫院120救護車送至虞城縣人民醫院東院區集中隔離。
病例12:
郭某聚,男,77歲,現住商丘市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4的爺爺。
1985年偏癱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孫子郭某峰帶至村文化廣場做核酸檢測,8月9日下午由兒子郭某喜帶至村文化廣場再次做核酸檢測,其他時間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歲,現住商丘市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騎電動三輪車到村廣場核酸採樣,其他時間無外出,8月13日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
病例14:
許某梅,女,35歲,農民,現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4的鄰居。
7月31日19時30分自駕去商丘日月湖遊玩,19時39分途經芒種橋鄉,在藥店買口罩,停留約4分鐘離開,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時回到家中。
8月1日10時左右自駕車,在谷熟鎮購物後去芒種橋赫莊娘家,中午與其娘家人共同進餐。15時返回家中,16時自駕去谷熟鎮沖洗照片(店老闆已被隔離),之後去了小桃童裝店(店老闆已被隔離)、環球鞋店(店老闆已被隔離),18時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時左右有事外出,遇見其公公郭某良,交談大約十分鐘,後遇見其弟媳,一起去了軍平超市買菜(店老闆已被隔離),隨後其弟媳去韻達、郵政取快遞,其本人未進店(老闆已被隔離),12時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見田某芳(生意夥伴,已被隔離)交手工品,期間佩戴口罩。23時采咽拭子,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採集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時在谷熟鎮衛生院核酸採樣,14日11時42分檢測結果呈陽性,通知其居家隔離。
8月14日8時20分,虞城縣疾控中心採樣,16時40分覆核結果呈陽性,經醫院專家組會診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輕型),14時20分被救護車轉至鄭州市集中治療。
病例15:
高某雲,女,69歲,農民,現住虞城縣谷熟鎮劉大莊村委何莊村,系病例4的鄰居。
8月2日與郭某喜家人因為瑣事爭吵十餘分鐘,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廣場做核酸採樣,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餘時間在家未外出,也無外人來訪。
8月14日虞城縣疾控中心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以上具體情況,特此提示,請在以上時段內與上述確診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員:
一、第一時間向社區管理人員報備,關注自身健康狀況,暫不要外出,等待社區(村委會)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經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請立即撥打120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請廣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時刻增強個人防護意識,盡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種,規範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離。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