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男子捕獵「癩蛤蟆」獲刑

2021-08-18 14:34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中新網報道,吉林敦化一男子捕獵290隻「癩蛤蟆」用於養殖售賣,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卻因此受到了法律的處罰。法官提醒,麻雀、壁虎、野雞、野兔、蛇類等1700多種動物都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國家「三有動物」。

 近日,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狩獵案件,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

 原來,被告人李某家住敦化林業局建設林場,他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在該林場內自家看護林蛙孵化池設置了地籠,捕獵大量蟾蜍存放於此。經相關部門鑑定,涉案蟾蜍為中華蟾蜍,共計290隻。

 中華蟾蜍,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癩蛤蟆」,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獵,破壞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案發後,李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且李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遂作出上訴判決。涉案中華蟾蜍經公安機關收繳已放歸野外。

 法官提醒,對於「三有」保護動物,中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隻(條)就違法,捕捉20隻(條)以上就涉嫌犯罪。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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