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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率先啟動商事登記改革

2013-12-02
来源:新華網福建頻道 蔣麗敏

  12月1日上午福建省工商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平潭全面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福建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邁出第一步。

  據了解,11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方式公布了《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即日起正式實施。12月1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也公布並正式實施了《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辦法》及《實施細則》以理順商事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管理的內在聯系、實現各部門責權利的平衡對應和協調運行為主要目標,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的商事登記制度,進一步優化了平潭的營商環境。

  《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現行的注冊登記制度的改革主要體現在以下九個方面。

  一是先照後證。商事主體實行直接登記制。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需要取得前置審批外,其餘實行後置管理,也就是所謂的“先照後證”。商事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一般項目的經營活動;從事許可審批經營項目的,經許可審批後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二是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及出資責任等。登記機關只登記全體股東(發起人)認繳的注冊資本,設立時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報告。股東(發起人)實際繳付出資後,憑驗資報告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並作為備注事項記載於營業執照。

  三是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商事主體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登記機關對商事主體的年度報告實行抽查制度。

  四是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登記機關不再審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負責,具體管理辦法由實驗區管委會制定。

  五是放寬經營范圍登記。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禁止的外,商事登記的經營范圍由企業自主選擇,可靈活表述經營項目用語,也就是說,可以用行業大類表述,也可以用具體項目表述,還可以用概括性語言表述,如“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應經許可的,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

  六是拓展直接登記制適用對象。將原來只是對台資企業適用的直接登記制,向實驗區所有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拓展。

  七是試行商事主體自主選用名稱。凡使用“平潭”字樣的商事主體名稱,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申請人可以自主選擇,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特征可以靈活選用,不再審查名稱近似等,產生名稱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八是建立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完善信用約束機制,使有違規行為的商事主體“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同時在平台上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或查無下落的商事主體,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九是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構建外商投資企業網上提交材料、網上智能比對、網上審查核准、網上核發執照、網上亮照公示、網上自動存檔的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

  “商事登記是投資者到平潭創業的第一道門檻,為更好吸引國際國內投資者到平潭創業,商事登記制度的改革至關重要。”福建省工商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及《實施細則》的出台實施邁出了福建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為全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奠定基礎,在激發投資主體活力、破解市場准入難題、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促進社會誠信建設等方面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備受關注的商事登記改革,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率先啟動。先照後證,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無須年檢,放寬經營范圍登記……一系列改革舉措,將極大降低准入門檻和創業成本,激發投資主體活力。

  昨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稱,《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平潭於昨日出台具體實施細則,啟動改革。明年一季度,福廈泉等地也將跟進,9月份在全省推廣。

  亮點1:先照後證

  現實中,有的創業者想要創業,必須得先找部門審批,但審批部門卻表示,連營業執照都沒有,怎么批?創業者就這樣兩頭奔波,兩頭受堵。

  《辦法》提出,商事主體實行直接登記制,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需要取得前置審批外,其餘實行後置管理。也就是說,創業者可以直接領取營業執照,並開展一般性經營活動,其餘審批事項可之後再辦理,即所謂的“先照後證”。

  亮點2:認繳登記

  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可以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公司股東或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及出資責任,登記機關只登記認繳的注冊資本,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亮點3:不再年檢

  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企業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登記機關對企業的年度報告實行抽查制度。

  亮點4:信用監管

  建立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完善信用約束機制,使有違規行為的商事主體“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同時在平台上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或查無下落的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亮點5:經營場所不再審查

  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登記機關不再審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負責。

  亮點6:放寬經營范圍登記

  商事登記的經營范圍由企業自主選擇,可靈活表述經營項目用語,也就是說,可以用行業大類表述,也可以用具體項目表述,還可以用概括性語言表述,如“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應經許可的,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

  亮點7:3個工作日內完成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記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並頒發營業執照;3日內不能完成的,經批准可以相應延長。

  □解讀

  1.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區別在哪?

  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介紹,按實繳制,股東的出資有很多限制。而實行認繳制後,公司在成立時,股東或發起人只需承諾繳納一定數額的注冊資本,可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自行分批分期繳納。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並不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隨意亂報注冊資本。”黃培惠說,股東或發起人最終是以自己認繳的資本數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比如我認繳1000萬元注冊資本,實際繳納的只有100萬,但在公司最後終止清算時,必須按1000萬元承擔責任。”

  2.放寬登記後,市場如何兼管?

  黃培惠說,寬進政策推行的同時,還設計了嚴管的配套制度。監管方式上,改變過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方式,更加注重信用監管。將依托全省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將企業的登記備案、資質資格、許可監管等信用信息向社會公布。

  在監管責任上,將按照行政許可法關於“誰許可,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厘清政府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改變目前在一些領域監管缺位、不到位的情況。

  □延伸閱讀

  十八大以來,中央相繼就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作出了重大決策部署。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

  海峽都市報 記者 練仁福

  相關報道:平潭取消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申請公司登記,不用再為注冊資本發愁;企業今後也不用年檢,改成年度報告制度……這一系列的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將在平潭進行試點,明年逐步在全省推廣。

  昨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稱,《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經省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於11月29日,由蘇樹林省長簽署第130號省政府令,正式公布並實施。昨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發布並正式實施《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據悉,此次改革有九大變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後,放寬了登記條件,降低准入門檻和創業成本,激發投資主體活力。同時,改革也減少政府對商事主體內部經營管理事務和外部民事爭議的幹預,實行“寬進嚴管”。

  據介紹,商事主體是指經依法登記,以盈利為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分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四大類。

  “目前我省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時間表已經確定,分三個階段逐步在全省推廣。”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介紹,第一階段,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進行的商事登記改革。第二階段,將於2014年一季度在廈門市、泉州市和福州市的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保稅港區、福州台商投資區等國務院批准的開發開放區,試行開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第三階段,在總結上述試行區域做法經驗基礎上,試行區域之外的地方,條件成熟一個,開展一個,將於2014年9月在全省推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黃培惠稱,平潭的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為全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奠定基礎,今後各地將施行的政策大體上差不多,但也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來設計實施具體的辦法。

  改革9大變化

  商事主體實行直接登記制此次改革一大亮點是商事主體實行直接登記制,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需要取得前置審批外,其餘實行後置管理,也就是所謂的“先照後證”。

  商事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一般項目的經營活動;從事許可審批經營項目的,經許可審批後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改革後的前置審批,主要包含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一些銀行、證券、保險等少數特定的行業,大部分原屬於前置審批的項目轉為後置審批。

  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及出資責任等。

  登記機關只登記全體股東(發起人)認繳的注冊資本,設立時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報告。股東(發起人)實際繳付出資後,憑驗資報告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並作為備注事項記載於營業執照。

  企業年檢制改為年度報告制商事主體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登記機關對商事主體的年度報告實行抽查制度。

  經營場所用途等不再審查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登記機關不再審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負責,具體管理辦法由實驗區管委會制定。

  放寬經營范圍登記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禁止的外,商事登記的經營范圍由企業自主選擇,可靈活表述經營項目用語,也就是說,可以用行業大類表述,也可以用具體項目表述,還可以用概括性語言表述,如“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應經許可的,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

  拓展直接登記制適用對象拓展直接登記制適用對象,將原來只是對台資企業適用的直接登記制,向實驗區所有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拓展。

  商事主體自主選用名稱試行商事主體自主選用名稱。凡使用“平潭”字樣的商事主體名稱,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申請人可以自主選擇,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特征可以靈活選用,不再審查名稱近似等,產生名稱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完善信用約束機制,使有違規行為的商事主體“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同時在平台上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或查無下落的商事主體,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外商企業電子化登記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構建外商投資企業網上提交材料、網上智能比對、網上審查核准、網上核發執照、網上亮照公示、網上自動存檔的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

  解讀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有何區別?

  黃培惠介紹,過去實行實繳制,股東的出資有較多具體的限制規定。實行認繳制後,公司在成立時,股東或發起人承諾繳納一定數額的注冊資本,公司在以後經營過程中,股東或發起人可以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自行分批分期進行實際繳納出資。

  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後,工商部門將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不再規定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但是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並不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隨意亂報注冊資本。黃培惠說,股東或發起人最終是以自己認繳的資本數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

  東南快報 記者謝丹

[责任编辑:徐明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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