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公职人员3次伪造虚假病历及票据,先后骗取合疗6.3万元,用于自己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近日,吴起县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乡政府公职人员穆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穆某系吴起县五谷城乡政府公职人员。2011年3月,穆某在咸阳一家医院住院期间,找人办理了其妻子在某医院住院治疗的虚假病历及票据。同年5月20日,穆某以此虚假票据在吴起县合疗办骗取补助款7000元。事后,给办理票据男子支付3000元(目前尚未抓获)。
当年6月20日,穆某又在该男子处办理其亲戚刘某以及刘某父亲住院治疗的虚假病历和手续,在吴起县合疗办分别骗取合疗补助款16481元、15550元。事后支付办理票据男子4000元费用。8月23日,穆某又以同样的方法办理其儿媳在某医院住院治疗的虚假病历票据手续,在吴起县合疗办骗取补助款24299.47元。事后支付办理票据男子2000元费用。
穆某将所得赃款共计63330.47元均用于自己住院治疗期间的日常开销。2013年8月12日,穆某到吴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缴涉案赃款39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所办理的虚假住院病历及票据,骗取公共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穆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遂对穆某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穆某已经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