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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成立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

2014-04-2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卢伟,通讯员邓林恒报道: 4月21日,记者从博罗县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防止“灯下黑”问题,该县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惠州市范围内率先成立县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下称内务监督委员会),为纪检监察“权力”装上“监控探头”,让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可对“七权”进行监督检查

  “内务监督委员会可对纪委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纠风权、审计监督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七权’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以上‘七权’基本涵盖了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所有权力,为我们的工作装上了‘监控探头’!”

  据介绍,该县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章程,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章程规定,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除了有权查阅、获得纪委有关文件和资料外,还可以参加或列席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会议,听取对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纪律处分的报告等。“这些权利确保了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纪委工作也在‘阳光下’运行。”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

  近七成委员由非纪检系统人员组成

  据了解,此次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是该县结合自身监察与审计合并的大部制特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的一种探索实践。

  据介绍,该县内务监督委员会两年一届,首届内务监督委员会的9名委员中囊括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检察官、法官、党外人士、特邀监察员,以及纪检监察和审计系统工作人员等,其中,非纪委本身系统人员占比66.7%,接近七成。

  据悉,该县内务监督委员会将通过组织调研、调查评议、建言献策、织检查、开展暗访、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对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李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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