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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2014-05-20
来源:南方日报

  1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从5月26日起,在我省全面实施《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部署的12条改革措施,涉及“先照后证”改革等方面内容,全面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受朱小丹省长委托,副省长许瑞生在全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作了工作部署。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自2012年起,我省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4个市(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4个试点市(区)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幅达83.8%,远高于省内其他地区10.1%的平均增幅。全省市场主体占有量从2012年的每万人487户增加到2013年的每万人547户。国务院下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吸收借鉴了我省改革试点经验。经省政府批准,自今年3月1日起,省级和珠三角地区先行一步,全面实施改革,逐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目前已具备了在全省全面推开的条件。

  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后,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将更加便利。一是创业成本更“低”,市场准入更“快”。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企业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住所登记条件进一步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将更加灵活。办照时间将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大部分业务3个工作日或当天即可办结。二是企业办证更“顺”。随着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同步推进,行政审批行为将更加规范。如市场准入需要办理的审批内容、提交的申请材料、经过的办理程序、选择的申请途径、办理的时限等办事流程将一目了然、更加清晰。三是营商环境更“好”。随着一系列“严管”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促进商务诚信建设,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同时,随着监管方式的转变和监管执法效能的整体提升,将进一步促进市场秩序更好、营商环境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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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照后证”全面落地

  19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意味着广东省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措施全面“落地”。

  记者翻阅目录发现,改革大幅精简压减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综合类、交通运输、卫生医疗、金融等4大类13项前置审批,将其余108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前置审批事项压减近九成。今后,凡涉及直销经营、生猪屠宰、矿产资源开采、供电营业、食盐定点生产与批发、药品生产与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快递业务、旅馆与旅行社、烟草制品生产与批发等事项都将改为后置审批。

  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原先需先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凭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先证后照”的登记程序将改为“先照后证”。也就是说,除上述仍需前置的13项审批事项外,大部分工商登记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先照后证”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对需要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仍需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批准文件、证件后才可开业,“证前抢跑”将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刘熠 粤工商)

[责任编辑:朱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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