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原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副處級)陳強受賄案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被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這是昨日記者從蘇州市檢察院開放日中獲知的信息。據了解,今年蘇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共偵查了3起處級干部案件,其中原太倉市政協副主席孫錦泉受賄、濫用職權案,蘇州市糧食局產業指導處原處長江金興受賄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原常熟總工會党組書記徐建國受賄案也在偵查當中。
6月26日蘇州市檢察院舉行開放日活動,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市民代表走進檢察院,參觀了偵查指揮中心,辦案工作區等場所,並聽取了檢察院各部門的工作報告。記者在會上獲悉,今年1至5月,蘇州大市公訴部門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4646件,同比略有上升,其中盜竊、危險駕駛和故意傷害案件數量位列前三。
去年10月,蘇州市吳江區副處級干部、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陳強涉嫌嚴重違紀。蘇州市紀委對其實施“兩規”調查。去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陳強利用其先後擔任原吳江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原吳江市衛生局局長、原吳江區人民政府党組成員、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币近300萬元。今年6月25日,市檢察院向市中院提起公訴。市中院審理後,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陳強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據悉,蘇州市檢察機關着力加大貪腐懲防力度,今年共立案貪污賄賂案件79件79人,瀆職侵權案件15件18人。立案處級干部職務犯罪案件3件3人,科級37件37人。成功查辦了原常熟市總工會党組書記徐建國、原太倉市政協副主席孫錦泉受賄案、蘇州市糧食局產業指導處原處長(副處級)江金興受賄案。在征地拆遷、醫療衛生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領域查處案件82件83人。不斷強化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共開展預防調查20次,發放預防檢察建議11份,推動出台17項制度,獲得各級領導批示23次。今年5月,市檢察院就專業化預防在全國會議上作了經驗交流。
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王勇表示,在職務犯罪案件中,以賄賂案為主,貪污、挪用公款案比較少。最近的受賄案發生周期較長,達10多年時間。以陳強案為例,隨着職務的升遷,受賄數額也越來越大。此外,職務犯罪與工程建設領域關系比較密切,發生的賄賂案件數額都比較大,一些老板、投資人對有審批權、有資金、有建設權的領導干部進行長時間的感情投資,以此獲取官員的“回饋”。
針對如何預防職務犯罪,王勇表示,刑法的威懾力不在于判得多重,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要讓人們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旦違法犯罪,就必定要受到相應處罰,這才是威懾力的真正體現。此外,必須將權力置于陽光下運作,接受監督,才能避免權力濫用。(記者 殷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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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4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對外公布多起典型反貪案例。其中就有蘇州高新區保稅物流中心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黃承風(副處級)受賄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黃承風利用擔任蘇州高新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蘇州高新區保稅物流中心管理辦公室主任、蘇州高新區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蘇州高新區滸新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先後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價值人民币1150萬余元。2013年8月5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黃承風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承風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