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7月20日电 (记者姜峰)记者近日从陕西文物部门获悉:陕西省商洛市监察局对在拆除洛南县城隍庙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洛南县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和相关部门领导石洛军、张晓兵、孟喜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这是陕西省首次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法人违法的县(市)级主要领导责任。
洛南城隍庙在房地产开发中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拆毁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造成恶劣影响。据调查,洛南县城隍庙在明代创建、清代多次重修,遗存为清代风格建筑,被拆除前有前殿、中殿和后殿共15间,总面积756平方米,1987年被评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