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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者将面临三倍罚款

20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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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是政府的‘兜底’保障,也需要全体市民帮助监督。”昨天,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本市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骗保者。

  市民政局将接受包括匿名举报在内的投诉举报,并将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核查,避免“自错自查”。“错保”、“人情保”、“骗保”等情况将面临追回低保金、三倍罚款、刑事追责等严惩。

  市民举报件件须核查

  市民政局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群众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举报信息详细、准确,即使是匿名举报,也同样会受到市民政局的重视。

  “实名举报,我们会有反馈机制。”市民政局救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匿名举报,则可以扩大监督范围,加强监督力度。只要是举报,我们都会逐一核查。”市民政局设立了全面的监督举报渠道,包括电话、微博、微信、官方网站、邮寄信件等,尽最大可能方便市民监督举报。

  李红兵表示,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后,一旦发现问题,将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10.1万户、18.1万人,基本实现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的制度目标。

  暗访核查“问题低保户”

  一旦接到举报,本市将分三路同时对“问题低保户”进行经济条件核查,包括区县核查、市民政局督查、第三方机构核查。至诚社工事务所首次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核查,这也是本市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低保户经济条件核查。

  李红兵介绍,在讨论专项整治方案时,最初的设计只是对“问题低保户”设立常规核查方式,即区县核查、再由市民政局进行督查。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否定这一方案,建议引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能自己人查自己人”。

  目前,市民政局已经和社工事务所达成初步合作协议。在区县自查、市民政局低保核对系统核查的同时,社会工作者将通过明察暗访,甚至通过与低保户的邻居暗访聊天等方式,核对低保户是否存在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生活方式、财产等情况。三种核查,都需要形成正式的调查核实报告,最后综合确定被举报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本市还将加强城乡低保相关信息公开,在全市开展低保信息公开和救助对象居住地长期公示,严格确保公开的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

  今后,社会组织还将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对各区县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工作保障、工作管理、资金效益等进行全面、科学考评,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骗保者触犯法律将担刑责

  市民政局救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严厉处罚“人情保”、“错保”、“骗保”等“问题低保户”。“查出问题后,将立即纠正。问题严重,违反法律者,将送司法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罚。”有关负责人说。

  按照市民政局的相关规定,“问题低保户”需要首先退还先前领取的低保金,而后视情况进行分别处罚。例如,有的骗保者即使之后符合申请低保条件,也不能在被查处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相关申请。有的则需要支付三倍“错领低保金”的罚款,触犯法律者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李红兵表示,今后将通过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家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此外,还要通过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近亲属备案制度、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工作,严肃查处“人情保”。同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和全面畅通救助渠道,切实防止“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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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人情保:因人情关系、利益关系等,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获得低保救助资格的情况。

  错保:对不符合条件而批准享受低保救助或救助标准与其生活困难程度不相符的情况。

  骗保:申请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而骗取低保资格的情况。

  漏保:因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过程中主观上的不作为、导致符合条件并已提出申请的救助对象应保未保的情况。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北京市民政局信访投诉电话:65868661、65868663

  北京市社区服务热线:96156

  互联网举报

  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市民政局”,腾讯微博“北京市民政局”

  网上信访:www.bjmzj.gov.cn

  信件举报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北京市民政局信访处,邮编100020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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