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相关部门获悉,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广西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适当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适时、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等,大力促进住房消费。
今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形势下,各地相继出台差别化调控政策。南宁市借助广西北部湾同城化推出的松绑“限购”政策被业界视为打响了地方松绑“限购”的第一枪。自治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南宁的这一政策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成效明显,实施以来已增加10万平米的销量。
据介绍,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自治区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方面,各市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制度,实行项目投资动态管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央和自治区的补助资金可直接用于此类项目的拆除、改造以及棚户区回迁安置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政策,切实保证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按揭贷款供给,降低首次置业群体的购房成本;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方面,放宽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允许家庭无房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的住房,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适时、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此外,在促进商品房销售方面,将通过积极搭建房地产展销平台,组织开展房博会、大篷车宣传和到省外异地参加展销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稳妥推进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模式,各市县可按照房地产市场情况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向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