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面对人大代表和市民反映强烈的交通管理问题,整改有没有落到实处?记者8月20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公安交通管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广州市人大常委将对20多项涉及交通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改变了以往人大听完报告马上测评的做法,而是在相关部门整改后再回头来评价“打分”,避免整改措施走过场。
125名代表联名建议
去年公安部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由于该办法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和以前相比更为严格,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广泛关注。
今年2月召开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有51份代表建议聚焦交通管理,其中一份建议有125名代表联名,创下了广州市代表建议联名人数之最。为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列入2014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五类车”治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等问题列为监督重点。
经过广州市人大半年多来各种形式的监督,广州交通管理的工作有了改善。广州市交警部门推出了年审预约、4S店办理客车上牌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先后4次优化调整测速执法点位,将市区测速电子警察迁移至事故多发的郊区、高速公路,还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对中心六区所有拍摄电子设备进行统一清理,明确标识。
在整改意见落实后测评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丛翠玲透露,在12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将听取和审议广州市政府《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此次测评“将以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交办意见设计分类测评项目,包括了‘五类车’及违法‘泥头车’治理、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交通组织指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便民服务措施等五个方面的20多个问题。”
丛翠玲说,这次测评的创新之处在于,人大常委会不是听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之后马上测评,而是在整改意见落实了之后进行测评;同时,不光只是针对整体工作一项内容进行测评,而是分项测评,“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加客观、公平”。
据悉,这也是监督法实施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对市政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也是首次分项对广州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及对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一位人大机关干部形象地说,这是一场代表出题、人大监考和改卷的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部门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