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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蓉力建内陆开放示范区

2014-08-27
来源:香港商报

  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蓉力建内陆开放示范区

  【香港商报讯】记者史振华报道:为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努力将成都市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都市部分区域结合四川实际,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包括建设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等在内的4个方面经验。具体实施区域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

  4种经验 细分为17项学习科目

  四川省发改委主任唐利民介绍,上海自贸区自去年9月正式挂牌以来,通过制度创新,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成熟的经验,有效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7月25日,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发改委会同商务厅、成都市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共梳理出首批4个方面17项可学习借鉴的经验,并通过了省委、省政府的审议。

  这4种经验分别是“建设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其中,“建设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被细分为3项学习科目。首先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这一“课题”以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和与国际同行规则相衔接为目的,研究制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资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有利于国内外投资者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其次是实施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商事登记制度。

  “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被细分为4项学习科目。其中,第一个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科目,将实施通关无纸化作业,推动口岸实施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监管试点。其次是推动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和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制度。

  “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被细分为6个科目,实施扩展境外融资渠道、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开展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金融业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制度、推动融资性租赁行业发展和推进有利于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汇制度改革。其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将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并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展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结算服务。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同样被细分为4个学习科目,分别是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反垄断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制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其中,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准入、认证鉴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将资产评估、鉴定、咨询、认证等事项逐步交由法律、会计、信用、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担,鼓励商事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发挥作用。

  推动创新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据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志宏介绍,此次学习借鉴的具体实施区域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总面积为8.77平方公里(上海自贸区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成都市委、市政府对此次学习借鉴高度重视,并把这次学习工作纳入进了成都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并积极主动加强与上海市有关部门、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省直及中央驻川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同时进一步提进改善政务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企业设立登记、投资项目立项和工程开工建设等领域,梳理、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全力消除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

  与此同时,成都市已经将部分细化出来的项目在两个试点区域推出,其中,成都高新区已正式对外公布了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总结推出的多项海关监管服务政策也有8项在高新综合保税区先行实施。

  更为重要的是,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成都市还推出了包括全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和“区间接转,自主运输”等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工作。

[责任编辑:刘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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