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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今日公布

2014-10-17
来源:南方日报

  16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信息称,广州所有市直预算部门要于17日统一在本部门公众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或报刊等其它媒体公开本部门的2013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该局介绍,与去年仅公开“三公”经费决算相比,今年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等非政府序列的其他预算单位也应像政府序列一样,公开整套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

  17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广州市财政局介绍,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市本级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该局已下发通知要求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内容外,所有市直预算部门在10月17日统一在本部门公众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或报刊等其它媒体公开本部门的2013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

  自部门决算公开之日起,广州市财政局将会有专人负责跟踪各部门公开情况,要求已公开部门决算的单位,于公开后30分钟内将公开信息的网站链接地址或报刊名称及所登示版面等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广州市财政局,如发现未按照要求公开的,会主动与该部门联系督促并指导其按要求公开。如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也须依法将非涉密事项内容予以公开;如按国家定密审批程序确定为涉密事项不能公开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依据报广州市财政局备案。

  为方便公众网上查找及阅读,广州市财政局与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下称“编辑部”)合作,将已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的网站链接地址提供给编辑部,这样公众可以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查阅市直各部门的全部公开资料,省去在网上搜索的麻烦。

  今后广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推进全市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及会议费决算公开)的常态化管理,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和细化公开方案,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范围:

  党委人大政协也需公开整套部门决算

  市财政局介绍,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因此本次公开的范围相比上年也有所变化,即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内容外,所有市直预算部门都要公开部门决算。这个举措与上年相比,除政府序列的继续按照上年的方式公开整套部门决算外,非政府序列的其他预算单位(包括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等)也应像政府序列一样,公开整套部门决算,而不仅仅是上年要求的只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另外,市财政局还介绍,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首次将预决算信息公开入法,同时明确“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10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其中进一步明确和强调“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也即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除外情形由原来的针对“涉密部门”转为限定为“涉密信息”,进一步廓清了预决算信息公开除外情形的对象和范围,增加了操作性。

  焦点

  决算与预算口径为何存在差异?

  年中预算调整等因素导致

  最近几年,公众质疑“三公”数字后,最后得到的答复几乎都是统计口径问题。比如今年4月,花都区公布的2014年会议费预算达2850万元,居全市已公开各区市之首,引发了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等人士的质疑。花都区有关负责人回应说,2850万元会议费预算之所以比较大,涉及到了统计口径的问题。

  对此,广州市财政局特别解释说,广州各部门对外公开的部分决算数据会与年初预算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在于部门预算只是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而部门决算数据包括了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年中追加安排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等,两者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具体包括以下变化因素:

  一是年中预算调整。包括经上级机关同意实施的预算调整或年中追加、取消工作任务,导致调增、调减预算资金等。

  二是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口径的不统一。如:公共专项预算列入了负责资金管理的部门,由资金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分配到具体使用单位,但决算则列入了具体使用单位,这就使预算和决算编制的口径不一致。

  三是中央、省等上级部门追加资金。中央、省转移支付到广州市本级的资金,有的因具体用途、金额不确定,未列入本级部门预算中,实际支出时由使用单位列入部门决算范围。

  区(县)部门决算何时公开?

  财政批复本级各部门后20日内

  市直部门2013年部门决算公布后,广州各区(县级市)的部门决算何时公开呢?广州市财政局表示,根据有关法规,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须由各级政府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批复本级各部门之后二十日内,再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对其管辖地区政府部门(直属单位)、街道(镇)部门决算公开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为做好2013年度广州各区(县级市)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广州市财政局已经向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穗财绩〔2014〕33号),在文中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格式和内容,强调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并要求规范统一,公开内容和格式可参考市本级的版本执行,其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信息的公开内容和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市本级的版本执行。

  关注

  四大新变化

  1 增加了1张公开表格

  增加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目的是让公众了解广州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包括公众较为感兴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2 增加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增加了第五部分——名词解释,这是让公众了解部门决算中的专业术语,使公众能通俗易懂地阅读部门决算。

  3 增加了会议费用内容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增加了会议费内容,该表名称同时改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这是让公众了解广州各部门的会议费开支情况,以便公众能更好地监督。

  4 细化充实了说明内容

  进一步细化、充实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内容,如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部分也要如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一样,按项级科目说明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出国经费部分不但要说明出国群组和人次等,还要求说明前往的国家和地区;会议费支出不但要与上年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外,还要求列出支出最大的前五项会议内容(包括会议名词、参会人数和会期等)及费用明细。(刘怀宇)

[责任编辑:朱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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