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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共自行車管理辦法征民意

2014-10-31
来源:信息日報

  本報南昌訊 萬玲、記者彭超、封云報道:30日,記者從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獲悉,南昌市擬出臺《南昌市公共自行車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對公共自行車的管理。目前,該辦法正在征求意見,市民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意見或建議。

  根據《辦法》規定,合理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車服務點,并提供相應數量的公共自行車,按規定時段提供給公眾騎行。利用城市道路、風景名勝區、廣場等設置公共自行車服務點的,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妨礙交通,不得破壞地下管線。這表明,公共自行車或將入駐風景名勝區。

  同時,《辦法》征求意見稿對于公共自行車承租人也做出具體要求:市民須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實名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卡并簽訂公共自行車租車業務協議。自行車承租人應具備“年滿16周歲(含)以上、70周歲(含)以下的自然人”、“能夠熟練騎行自行車”兩項條件。醉酒或患有精神病、智力障礙等無安全騎行能力的人員,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車。

  目前,《辦法》正在征求市民意見。如市民有異議或好的建議,可于2014年11月20日前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反饋。1、電子郵箱:cgwssglc@163.com。2、通信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會展路199號-紅谷大廈B座20層-南昌市城管委設施管理處(郵編330038)。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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