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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共立案處罰環境違法案件3267件

2015-06-0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張傑報道:本報記者在福建省環保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4年,全省12條主要河流水質保持為優,水域功能達標率98.1%、Ⅰ~Ⅲ類水質占比94.7%;9個設區城市、14個縣級市、44個縣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分別為84.5%、99.8%、100%。主要湖泊水庫、城市內河水域功能達標率為56.5%、87.9%,近岸海域海水環境功能達標率為46.8%。全省23個城市空氣質量按GB3095-1996評價均達到或優於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准、達標天數占比99.3%,9個設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占比99%、每個設區市均在96%以上。在全國第一階段實施新空氣質量標准的74個城市中福州、廈門空氣質量排名分別為第7、第8。

  據介紹,2013年6月福建省環保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建立聯席會議和聯動機制,出台環保執法聯動協作意見等一系列重大舉措,聯合執法、鐵拳懲治違法排汙,至今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232件,其中2013年44件、2014年152個、2015年1~5月36件。公安機關對涉嫌環境汙染犯罪的重點案件分批掛牌督辦,並將所有環保移送案件列入“打四黑除四害”和社會綜治內容。2014年福建省共立案處罰環境違法案件3267件、掛牌督辦突出環境問題313件,其中省環保廳直接排查並直接處罰19件、省級掛牌督辦8批208件。

  今年來,省環保廳致函各市縣區黨政一把手,組織各級環保部門給企業法人發出執行新《環保法》的公開信累計10多萬份,強調守法排汙是排汙單位的環保“紅線”、依法行政是環保監管執法的“底線”,並全面組織環保大檢查、網格化監管、違規建設項目整頓、阻礙環保執法的“土政策”清理。今年1~5月,全省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568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528件,其中執行新《環保法》4個配套文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8個、查封扣押30個、責令停產限產21個、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22個;查處違規建設項目349個,其中責令停止生產167個、停止建設49個、限期驗收114個;已掛牌督辦突出環境違法問題180個,其中省級掛牌督辦5批82個。省環保廳還約談區域性、行業性汙染突出的地方政府負責人、企業法人,加強與媒體溝通聯動,主動全面公開環保執法信息和查辦的違法排汙案件;新聞媒體主動介入,回應社會關切,發揮公眾參與監督作用,營造聲勢、營造氛圍、營造合力。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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