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记者李苑立报道: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消委会获秋,去年10月该委携手省内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要求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的建议,得到工信的积极回应。
工信部已就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制订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目前这一规定已处于对外公示阶段。
粤消委上书手机烦恼
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多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手机生产企业及软件服务商利用各种机会在用户手机中植入软件,这些软件不但占用手机大量内存、耗电等,还不时偷跑流量、恶意吸费、盗取个人信息等,最令消费者无奈的是,大部分软件还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卸载。
去年上半年,广东在省内调查发现95.32%手机存在预置应用软件,88.91%的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98.60%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不满意。
随后,为反映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去年5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采取消费调查、公开呼吁、组织约谈等多种社会监督手段,推动解决手机预置软件的卸载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手机预置软件卸载问题,广东省消委会联合省内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就此事“上书”。
工信部明令手机软件可卸载
11月18日,国家工信部在其官网公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明确提出,手机生产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可卸载。对违反规定的厂商,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