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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西部首个实施离境退税城市

2015-12-30
来源:香港商报

成都群光广场离境退税相关业务办理柜台.

  【香港商报讯】记者郭代勤报道:30日,记者从成都市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成都正式实施离境退税政策,这是继北京、上海之后全国第二批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

  成都海关双流机场海关副关长程民介绍说,“离境退税”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带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其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四个环节。并要满足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人民币500元,按规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 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等条件要求。

  据悉,首批参与离境退税的商店有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成都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等33户。按照成都市试点政策,退税率为11%。其中9%的部分退给境外游客,2%为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退税方式将包括现金和银行卡两种。33户退税商店覆盖了主要购物商圈、交通枢纽,并在双流机场T1航站楼国际出发区设立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点。

  程民副关长特别提醒,境外旅客应在T1航站楼国际出发厅办理离境退税海关验核手续,在海关离境退税办理点经办关员验核相关单据、证件及离境退税物品,办理验核手续,海关在离境退税申请单上加盖验核章;旅客到相应航空公司柜台办理值机手续,交运其托运行李,最后旅客到T1出境候机厅内凭海关已盖章的离境退税申请单在退税柜台办理退税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四川连同福建、天津等六个省市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成都市旅游局副局长陈世安表示,作为该批次中唯一一个西部内陆省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标志着成都已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离境退税服务体系,为境外游客提供更加完美的购物旅游体验。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成都市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发与推广,提升成都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也将促进成都市入境旅游市场的增长,扩大旅游购物消费。

[责任编辑: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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