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黃慶松 報道:1月4日,記者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近日省政府印發《貴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對烏江、沅水、赤水河-綦江、牛欄江-橫江、北盤江、南盤江、紅水河和都柳江全省兩大流域八大水系實施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
《方案》要求,到2017年,全省地表水環境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超過85%,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地下水水質保持良好,貴陽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穩定明顯改善,局部污染嚴重水體基本消除,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水質持續良好;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超過90%,出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超過90%;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優良比例保持100%;全省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優良,水生態系統功能良好;全省兩大流域八大水系水質持續穩定改善,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保持100%。
同時,《方案》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明確落實各方責任十個方面提出33項具體措施。
此外,《方案》要求縣級及以上城市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有序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各市(州)、貴安新區、縣(市、區、特區)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2016年底前,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制革、造紙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到2017年,貴陽市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于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2017年底前,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定期發布重點排污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結果,并根據信用情況實施分類監督管理,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后未達到要求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實施停業、關閉處理。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和排污企業達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