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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來粵購物可退稅

2016-07-01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苑立報道:1日,廣東省商務廳(口岸辦、自貿辦)會同該省財政廳、旅遊局、海關廣東分署、國稅局等5部門在廣州南沙港客運口岸聯合舉行“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啟動儀式”。

  據該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介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在廣東省正式落地實施,與南沙港客運口岸同步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省內口岸還有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客運口岸。同時,廣東將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擴大到其它口岸。

  購滿500元可退9%

  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物品退還增值稅。此舉有助於促進旅遊業發展。中國內地最早於2011年1月1日在海南省實施離境退稅政策。2015年4月,離境退稅作為廣東自貿試驗區的一項配套政策寫入方案,經多個部門審批後,廣東省離境退稅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得以實施。

  根據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規定,離境退稅政策適用於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胞,購買物品金額超過500元人民幣,所購物品未啟用或消費,且自購買之日起不超過90天,並經海關驗核離境後,可享受9%的實際退稅額。

[责任编辑:朱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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