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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都市航空單方取消航班,深圳旅企或將赴泰打官司

2016-07-12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朱開芝報道:近日,深圳市旅游協會就泰國都市航空有限公司(CityAirways,Thailand,下稱“都市航空”)單方取消航班事件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該協會負責人表示:因都市航空對理賠一再推脫,深圳多家家旅行社聯名抵制都市航空:“在都市航空未作出有效的賠償方案之前,不購買其任何機票,不與其簽署任何協議,不與其建立任何商業合作關系。” 會議現場,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國金橋旅游有限公司深圳口岸分公司、深圳市華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五洲行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國和平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深圳市縱橫旅行社有限公司、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3家旅行社聯合發布《抵制都市航空聯合聲明書》,稱“在都市航空作出有效的賠償方案之前,不購買其任何機票,不與其簽署任何協議,不與其建立任何商業合作關系,堅決抵制都市航空!”

  泰都市航空單方取消航班,深放協商無果

  2016年2月13日,都市航空發出《航班取消通知》,單方面取消了2016年2月之后的全部航班。據深圳市旅游協會統計,此次事件致使深圳1600余名游客滯留泰國無法返回中國。由于當時正值春節假期,航班運力緊張,酒店爆滿,深圳各家旅行社也竭盡全力安排滯留旅客在當地的食宿,臨時購買高成本機票接游客回國。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都市航空”與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華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國旅(深圳)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旅行社公司(下稱“受損公司”)建立商業合作關系。此次事件使受損公司損失合計逾千萬元人民幣,受損公司多次與都市航空聯系溝通,但都市航空未作出任何回應。

  2016年4月26日,受損公司共同委托廣東偉然律師事務所向都市航空發出律師函,要求都市航空積極與受損公司協商賠償退款,并同時向泰王國駐廣州領事館、泰國民航局寄送函件,請求幫助。后來,都市航空僅籠統地回復已經收到函件,其內部正在研究,而前述領事館、民航局均未有任何回復。

  2016年5月19日,受損公司再次發出律師函,后都市航空于2016年5月23日郵件回復稱“正在引進新投資方,準備復飛”,除此之外其未提及賠償退款事宜。

  2016年6月4日,泰國旅游與體育部以郵件回復稱:泰國民航局系管理航空公司的政府部門,可向泰國民航局投訴,其與泰國外交部也會向泰國民航局反映。

  多家旅行社聯名抵制都市航空

  深圳市旅游協會東南亞游專業委員會主任梁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都市航空取消航班之后,市旅游協會成立了應急處理小組,協同各旅行社妥善應對,受影響的游客均得到了合理的解決方案,“這次事件沒有收到任何一個游客的投訴,可以說游客還滿意我們的處理,當然各旅行社也付出了很多人力物力,才能保證春節期間游客都能順利回國”。“都市航空至今未能就其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作出任何方案,拒絕承擔責任,因此受損公司將會聯合抵制都市航空并同時依法采取法律措施維護其自身合法利益。”梁俊說。

  深圳旅企或將赴泰打官司

  廣東偉然律師事務所閔令波律師表示,根據商法和合同法的規定,都市航空要賠償旅行社提前支付的本金,也就是預付的機票款、本金利息、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其中的直接損失,就是旅行社安置游客的花費,“這個很容易舉證,而間接損失相對來說舉證較難。”“在合同上,外國的航企相對來說比較強勢,多數拿已經做好的合同來和旅行社簽,其中條款對航企較為有利。”因此,很多問題上旅行社處于弱勢地位。

  由于很多深圳旅行社和都市航空在合同中并沒有對發生糾紛提起法律仲裁做出明確規定,閔令波建議,“如合同沒有就訴訟糾紛進行明確,法律支持去航企所在地提起訴訟”,如果想要打贏這場官司,深圳旅游企業前往泰國打官司的可能性非常大。

  他還建議,旅游行業應該抱團取暖,在和航企簽訂合同時,不僅可以爭取更優惠的價格體系,還能在合同擬訂中爭取更多話語權,而不是被動簽署“一家之言”。在合同中將旅行社的要求和責任明確,才能保障旅行社的合法權益。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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