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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護人文潮宗街 留住老長沙味道

2016-07-20
来源:長沙晚報

根據《規劃》,長沙將保護好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的清末民初的街巷格局、民國時期的公館和傳統民居風貌、長沙市街的生活氣息,充分體現街區的歷史價值和文化特色。 長沙晚報記者 余劭劼 黃啟晴 攝影報道

  ●《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公布,將嚴格限制新增設施高度,保護原有街區風貌

  ●建成后將成為繼太平街之后長沙城區第二個集中體現傳統人文風貌的歷史文化街區

  長沙晚報訊(記者 陳煥明 實習生 顏玉婷) 踏著潮宗街麻石路,品味老長沙的風貌。記者昨日從長沙市城鄉規劃局獲悉,《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編制完成,現已在該局官方網站進行批后公布。根據《規劃》,長沙將保護好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的清末民初的街巷格局、民國時期的公館和傳統民居風貌、長沙市街的生活氣息,充分體現街區的歷史價值和文化特色。潮宗街將成為繼太平街后,長沙城區第二個集中體現老長沙傳統人文風貌的歷史文化街區。

  嚴格限制高度

  保護原有街區風貌

  此次規劃的范圍北至營盤路,南到中山西路,西至湘江路,東到黃興北路,包括《長沙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03-2020)》確定的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和環境協調區,總用地面積為24.78公頃。

  其中核心保護區范圍東起潮宗街東口和永清巷,西至潮宗街西口和福慶街北段,北至潮宗街北側,南至連升街、三貴街,面積為5.61公頃。該區域內將嚴格保護街區原有空間格局,保護街區內建筑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與色彩,其中新增設施高度不得超過12米。

  建設控制區范圍為北至壽星坪巷,南到中山西路,西起湘江中路和福慶街,東達潮宗街東口以及永清巷和三貴街東側,面積為5.42公頃。

  該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或構筑物的高度應通過視線分析確定,不宜超過18米,不得破壞街區空間環境。

  環境協調區范圍為北至營盤路,南到中山西路,西至湘江路,東到黃興北路,環境協調區面積為13.75公頃。該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或構筑物的整體風格及建筑體量、色彩、材料等不得與歷史文化街區相沖突,新建筑以低、多層為主,原則上不超過24米。

  街區內文物保護單位將修舊如故

  經過對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現存建筑進行詳細調查和評估后,《規劃》將街區內優秀的建筑分為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

  其中文物保護單位有金九活動舊址、真耶穌教會堂、民國旅社及戲臺等12處。所有的建筑本身與環境均要按文物保護法的要求進行保護,不允許隨意改變原有狀況、面貌及環境。如需進行必要的修繕,需在專家指導下按原樣修復,做到“修舊如故”。

  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長沙倉儲業遺址、潮宗街防空設施遺址、潮宗街麻石路面3處。按照保護要求不可移動文物的立面、結構體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度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不得改變,其他部分允許改變。建筑維護修繕應優先采用舊料來更換損毀構建,修繕原則是“只修不建,修舊如故”。

  歷史建筑包括福慶街118號、連升街60號、連升街18號等12處。《規劃》要求歷史建筑不得拆除,應實施最大程度的保護;對于歷史建筑的立面、結構體系、建筑高度不得改變,建筑內部允許改變。

  核心保護區將進行全面提質改造

  為了協調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居民生活的關系,需要遵循“全面規劃,分期實施,保護先行,改善民生”的原則,有步驟、分階段地進行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實施和居民生活及配套設施建設。

  按照規劃,近期建設主要內容包括潮宗街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內基礎設施,包括對道路、給水、排水、電力、消防等設施及市政小品、公廁等進行全面提質改造;對街區內的12處文保單位、3處不可移動文物和12處歷史建筑按文物保護單位的要求建立保護機制;完成時務學堂紀念館的建設,對潮宗街、福慶街、連升街、永清巷、三貴街沿線建筑進行分類保護和整治改造,完成壽星坪巷道路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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