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蘭 特約記者王志峰 :山西省委針對實施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戰略急需人才支撐的實際,於近日出台了首個針對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綜合性文件。涵蓋了一攬子有關人才管理、培養、引進、評價、激勵、流動、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其中有許多順民心、合民意的政策亮點。3月29日,在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山西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社廳廳長白秀平,省委人才辦主任張其光就《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行了深入解讀。
取消“控編進人卡”和“進人計劃卡”
長期以來,山西省僵化的計劃管理體制束縛了人才的活力,《實施意見》堅決改革計劃體制的管理模式,取消“控編進人卡”和“進人計劃卡”。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照“政策性安置優先、招錄招聘為主、市場調劑補充”的原則執行,當年新進人員不超過上年度自然減員人數,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其中政策性安置在15%左右,公開招錄80%以上,市場調劑量控制在當年新增人數的5%以內。大幅壓縮公務員考錄周期,從發布公告到正式上崗控制在180天以內。改革事業單位編制和人事管理模式,推動自主用人和去行政化改革。事業單位編制計劃內增人可自主組織公開招聘,省人社廳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公開招聘統一筆試;引進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和進行專項招聘;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曆條件。
實行職稱評聘“4個取消”
針對傳統的人才評價制度中“唯學曆、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實施意見》徹底取消了附著在職稱評審上的一切非專業條件。各系列、各級別職稱評價取消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初、中級職稱評價取消外語考試要求,高級職稱評價縣級及以下基層單位人員取消外語考試要求,其他人員凡不以外語作為工作必備條件的,原則上也要取消外語考試要求。應用型人才職稱評價取消論文限制性要求,代之以體現專業技術業績水平的產品研制、技術推廣、專利、病曆、教案等成果作為評審依據。同時實行職稱評聘分離,在崗位聘用中實現“能者上、庸者下”的職稱崗位動態調整。優秀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學曆、任職年限、崗位設置等條件限制,破格晉升和聘用專業技術職務。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參加對應層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
鼓勵人才在市場上無障礙流動
為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曆、所有制、人事關系等制約,消除人才流動障礙,構建人才自主選擇、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的新體制,打通政企人才流動通道,吸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鼓勵支持黨政機關幹部離崗創業。敞開事企人才雙向流動通道,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和多點教學等工作。鼓勵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放寬艱苦邊遠地區招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學曆、專業、開考比例等限制條件。
千方百計引進高層次人才
全面對標發達地區,將對能夠引領全省產業發展、帶動區域性產業結構調整和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領軍拔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引進方式。探索評審式、目錄式、舉薦式、合作式等多樣化的人才引進方式;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晉工作可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擇居住地,由用人單位負責落實周轉房,隨遷子女可在省內自願選擇中小學校就讀,隨遷配偶暫時未落實工作的,先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為其發放生活補貼,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實施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
激勵科技人員跳起來摘桃子
在強化人才激勵機制方面,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利益機制導向、薪酬分配導向和表彰獎勵導向,激勵科技人員跳起來摘桃子。加大科研人員薪酬分配傾斜力度,在實行財政工資總量包幹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醫院等事業單位開展績效工資改革試點,可在全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5倍的范圍內自主確定工資總額。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讓轉化所得淨收益中用於獎勵課題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和研發團隊的比例,由原來的不低於50%提高到70%;省政府設立“山西省優秀人才突出貢獻獎”和“山西省人才工作貢獻獎”,定期對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和團隊及在人才培養、引進、開發、使用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地方和企事業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財政人才專項資金要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實施意見》還提出,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第三方評估,加強畢業生就業穩定性監測,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和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十三五”期間,重點實施“高端創新型人才培養引進和新興產業領軍人才培育工程”、“高技能人才開發工程”、“優秀企業家培育工程”和“三晉學者支持計劃”、“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三晉首席技師培養計劃”。“到2020年,省市縣三級財政人才專項資金要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領先中部六省”的人才發展資金投入目標。
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點
山西省還將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點,支持轉型綜改示范區在人才流動、成果轉化、創業扶持、收益分配和服務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試,吸引集聚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為全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創新提供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