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留媛報道:22日,雲南省旅遊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消息:《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自4月15日施行以來,圍繞貫徹落實22條工作措施,集中力量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查辦了一批涉旅案件,在旅遊市場秩序整治中起到震懾作用,持續保持了旅遊市場秩序整治的高壓態勢。據統計,雲南實施“史上最嚴”旅遊整治措施兩月餘,全省共查處涉旅案件276起,行政處罰罰款206.02萬元。
其中,旅遊部門查處107起,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1起,吊銷、暫扣導遊證2起,責令企業整改27家,處罰旅遊從業人員55人,行政處罰罰款118.13萬元;公安部門查處32起,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18人,行政處罰罰款1.72萬元;工商部門查處21起,取締無照經營行為6起,責令企業整改6家,行政處罰罰款74.84萬元;稅務部門查處86起,查補稅款42.34萬元,收繳滯納金2.42萬元,行政處罰罰款2.01萬元;交通部門查處17起,行政處罰罰款6.7萬元;食藥監部門查處5起,行政處罰罰款2.62萬元;法院調處8起,結案標的金額144.94萬元。
從查處案件涉及的州(市)來看,昆明、大理、麗江、香格裏拉等旅遊熱點地區涉旅案件查處量占全省的90.21%。其中麗江市查處了129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46.74%;昆明市查處49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17.75%;西雙版納州查處40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14.49%;大理州查處11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3.99%;迪慶州查處8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2.90%;德宏州查處7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2.54%;保山市查處5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 1.81%;其餘州市共查處27起,占全省案件查處的9.79%。
此外,雲南省旅發委還通報了查處的10起典型案件,包括旅行社指定購物場所案、帶團進店購物案、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案、冒充旅行社工作人員及導遊詐騙遊客案等。10起案件中,旅遊部門查處6起、公安部門查處3起、工商部門查處1起,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省、州(市)、縣(市、區)各級普遍建立起的旅遊市場“1+3+N+1”綜合監管機制運行正常、初現成效。
“雲南曆來是低價遊的重災區,《措施》的實施必然會帶來‘團隊遊客量下滑,以及隨之而來的旅遊大巴和以接待團隊遊客為主的酒店、景區接待量下滑’的陣痛。”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餘繁表示,‘不過,根據近期對市場的監控顯示,全省旅遊市場已開始出現“趨暖”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