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圖片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積極探索環境與經濟共贏發展新舉措
河南省在全國率先實施月度生態補償
本報訊(記者趙力文)環境治理拖后腿,不光丟臉,還會被罰錢。繼環境質量一月一排名后,“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收益”將在河南省每個月變為現實。6月28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省政府辦公廳已經印發《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河南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河南省全面實施月度生態補償制度,以經濟獎懲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據介紹,按月度實施生態補償在全國尚屬首創。
根據辦法,大氣主要污染物月度濃度平均值超過考核基數或水質下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生態補償金扣收措施;反之,實施補償金獎勵措施。
根據新的環境生態補償機制,28日當天省環保廳公布了5月全省各地生態補償金核算情況。
在全省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面,11市4縣將被扣收2266.4萬元,其中省轄市排名前三的為安陽市905萬元、鄭州市515萬元、開封市315萬元;7市6縣將獲獎勵2134.1萬元,其中省轄市排名前三的為信陽市1143萬元、南陽市324萬元、駐馬店市177.5萬元。
在全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方面,7市2縣將被扣收1144萬元,其中省轄市排名前三的為安陽市480萬元、三門峽市440萬元、平頂山市70萬元;9市4縣將獲獎勵748萬元,其中省轄市排名前三的鄭州市170萬元、駐馬店市130萬元、漯河市110萬元。
根據辦法,生態補償與環境質量考核無縫對接,省環保廳負責補償資金核算,省財政廳負責生態補償金的扣收和發放。每個月,不僅要公布各地上月環境狀況,還要公布生態補償資金扣收和發放情況。
大氣質量生態補償將考核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細顆粒物(PM2.5)濃度和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項指標;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將考核地表水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范。遵循“讓污染者受罰、讓治污者得利”的原則,扣收的生態補償資金用于獎勵相關省轄市、縣(市、區)專項用于環境治理支出,結余資金納入全省環境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省環保廳有關人士表示,按月度實施生態補償,是河南省積極探索環境與經濟共贏發展的新舉措,也是以生態補償倒逼綠色發展,倒逼地方黨委政府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真正從源頭上管控和改善環境狀況。
按月度獎懲比過去更加嚴厲
——河南省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解讀
本報訊(記者趙力文)河南省按月度實施生態補償有何意義?6月28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有關情況。省環保廳副廳長王朝軍表示,河南省按月度實施生態補償在全國尚屬首創,意義重大。分管水環境治理的調研員李莉、大氣污染防治處副處長周峰等也分別介紹了暫行辦法出臺的背景、目的和意義。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舉措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要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5月20日,省長陳潤兒在全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上指出,要依法落實生態補償,建立激勵和約束并重的生態補償機制,用經濟手段倒逼綠色發展,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暫行辦法出臺為全省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指明了方向。
加快改善環境質量的現實需要
攻堅戰以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打贏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呈現出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和攻堅重點工作加快推進的較好態勢。但是,當前河南省環境空氣質量與國家目標考核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亟須探索新方法,出臺新政策,健全新機制。
通過實施生態補償獎懲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以經濟杠桿撬動大氣污染治理,促進落后地區采取強有力措施,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盡快改善當地環境空氣質量。
強化激勵獎懲落實責任的有效手段
河南省實施生態補償,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依據國家終期考核目標和環保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通過每月對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進行獎勵和扣收生態補償資金,嚴格獎懲機制,強化激勵約束,切實讓好的真得利,讓差的坐不住,進一步激發各地污染防治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促進地方政府嚴格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扎實推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比老辦法更嚴格更科學
據了解,早在2010年,河南省就出臺了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去年河南省打響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后,也出臺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隨著新辦法出臺,老辦法同時廢止。
新老辦法有何不同?周峰對此解釋,老辦法按季度考核,新辦法按月度考核。考核標準也不一樣,老辦法考核基數按省定目標值,新的辦法中空氣質量考核按省均濃度值,水環境考核按水質。按月度實行階梯式獎懲,比過去更加嚴厲,力度增加。新辦法更科學合理,更能發揮生態補償引導作用。新辦法按照省均濃度考核,污染排放少、對全省平均水平貢獻大的地方就要享受補償獎勵,污染排放多、拉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方就要扣收更多補償金。
评论
厲害了,“生態補償”按月兌現!
薛世君
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河南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標志著河南省全面實施月度生態補償制度,生態補償資金將按月度兌現,以經濟手段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這是河南省環境治理攻堅戰的一項重要舉措。
生態環境就是投資環境,生態質量就是生活質量,保護環境就是保障民生。近年河南省在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持續推進,力度很大,水環境生態補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制度業已探索和實施,依法落實生態補償、依法進行環保調度、依法加強督查問責“三措并舉”。這次以“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實行“階梯獎罰”,且按月兌現,可以說是對生態補償制度的進一步量化、細化、深化,較真碰硬、標本兼治,環境污染防治決心之堅、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措施之嚴有目共睹。
以上述兩個文件的規定為例,大氣主要污染物月度濃度平均值超過考核基數或水質下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生態補償金扣收措施;大氣主要污染物月度濃度
平均值低于考核基數或水質上升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生態補償金獎勵措施。治污不力受罰,治污得力受獎,如此獎罰并舉,具有明顯的導向性、公平性、可操作性,不失為“雙向激勵”的一手妙棋。這樣激勵和約束并重的生態補償機制,不但能為生態保護籌措資金,調動各方積極性,也有助于實現經濟發展與保護生態平衡協調,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
確保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關鍵在制度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綠色發展的理念也好,節能減排的舉措也罷,最終還是要體現并落實到制度上,需要通過可操作的具體規范來確保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河南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的實施,就是從政策法規和制度建設層面,建立一種持續深入的長效機制,從而助力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縱深發展、連戰連勝。
環保名著《寂靜的春天》的作者蕾切爾·卡森說過,“沒有環境保護,繁榮是推遲執行的災難”。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最一流的發展環境。通過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等一系列得力舉措,我們一定能贏得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勝利,建設一個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