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6日,山東省公安廳公布《關於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起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省內新生,可自願選擇是否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這項戶口新政將於2017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日。
根據省公安廳發布的《關於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涉及的駐魯普通高校指經批准列入國家和省招生計劃且具有學曆或技工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承擔研究生培養任務的科研機構、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申請遷移戶口的新生可持戶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到學校報到。學校要在入學年度的11月1日前持錄取通知書、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及蓋有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門技工學校招生專用章的新生花名冊,統一到駐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據悉,該政策調整前,我省自2008年開始,山東省大中專院校錄取本省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憑新生居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等辦理入學手續。外省生源學生考入山東省大中專院校,仍可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山東建築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左敏表示,這個政策第一個本身有了政府政策制定的以人為本的理念。第二就是它能夠給公民更多的選擇的權利,我們可以在自己戶口的所在地,也可以遷到大學,所以給了我們更多自主選擇的權利,這本身就是一個進步。第三個這個政策的制定更有利於我們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人才的交流、人才的互補,所以這就是一種進步。但是這個政策可能也會有一些劣勢,比如說在城鎮化進行過程當中,很多農村有一些福利的政策,所以有一些農村的家庭不願意把戶口遷出來。所以有些家長就在考慮這個戶口到底是遷走還是不遷,這個政策就有它的優勢和劣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