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2月1日讯(记者杨艺华 通讯员耿伊潇)记者今天从海口海关获悉,海关总署日前与澳大利亚移民与边境保卫部正式签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诚信贸易商计划互认的安排》,此举将进一步提升中澳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化水平,惠及两国经贸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AEO互认安排,包括与欧盟、新加坡、韩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澳大利亚等的互认以及内地和香港的互认。
澳大利亚是海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据海口海关统计,2017年1月—10月,海南与澳大利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有63家,进出口总值18.4亿元人民币。其中,高级认证企业9家,进出口值18.1亿元人民币,约占海南对澳贸易进出口总值的98.4%。从商品类型来看,我省自澳大利亚的进口商品主要有钛矿砂、木片木粒等;我省出口至澳大利亚的商品主要有尿素、航空煤油、水海产品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按照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海关认证企业可以享受包括较低进出口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等在内的通关便利措施,高级认证企业还可享受加工贸易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企业协调员、AEO互认国家(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海口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底,海南共有高级认证企业29家,一般认证企业43家,这些企业的进出口额已占海南外贸企业进出口总额的68%。
什么是AEO?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实施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不同国家(地区)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制度相互给予对方的AEO企业优惠便利措施,从而显著提升两国(地区)企业跨境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