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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正式通过

2017-12-0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12月1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保障和促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共8章55条,分别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军民融合、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结合西海岸新区实际,有很多制度创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说。

  为建立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条例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机构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履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同时,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权限,“行使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省级、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对于新区更好地担当国家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的出台,为新区的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开发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主任李奉利表示,西海岸新区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确保条例落实到位,形成推动新区全面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美丽新区。(齐薇然、王文辉、张涛)

[责任编辑:郑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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