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以政府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进而达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数效应。近年来福建省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举行减费降税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福建全省预计将新增减税降费180亿元左右。
2018年,福建省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3个方面16项政策措施。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黄剑青在会上介绍说,本次减税包括调整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实施部分企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政策、落实国家新出台的6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减征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等方面共7项。
降费包括降低残保金征缴水平、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阶段性停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阶段性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等方面共7项。减负方面包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车辆通行成本2项政策。
据介绍,福建省在2016年减税降费370亿元基础上,2017年新增减税降费260亿元,2016年和2017年两轮合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1000亿元。今年减税降费政策仍在延续,税收将持续定向施策,包括支持小微企业,推动创新创业,促进研究开发等方面的税收支持政策都将延续并扩大。
黄剑青表示,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我省经济稳中向好,财政收入依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04亿元,增长7.2%。今年1-4月,福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2.9%和10.9%,增幅分别比去年全年高5.7和2.2个百分点。(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