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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平正义,吉林强化公安执法规范建设

2018-06-0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日前,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正,法制总队总队长杨健、政委吕洋出席此次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吕洋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防范冤假错案重点举措的问题时表示,将通过贯彻《实施意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吉林省公安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深化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强科技深度应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同时,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以及各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全省公安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好各项深化任务的推进落实;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的问题;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财政等部门要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防范冤假错案问题,吕洋对本报记者说,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衡量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实施意见》对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要依法、全面、及时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妥善保管、随案移送所有证据,落实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加快建设执法办案场所视音频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讯问询问全过程、可视化、回溯式监督;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会见权等方面的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会见程序,完善预约会见制度,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等法律要求;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和标准,严格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严防刑讯逼供,预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王丽霞)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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