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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基础教育“三项计划”出台

2018-08-0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黄颖 报道:8月2日,江西省基础教育“三项计划”发布会在江西省展演中心召开。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江西省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三项计划),进一步推动全省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

  据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介绍,三项计划分别提出了总体目标。《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2018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020年农村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或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城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公办或惠普性民办幼儿园,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这样,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对此,江西将扩充公办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城镇公办幼儿园。据悉,今年以来,省教育厅启动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攻坚行动,要求各地统筹各级项目资金,集中资金首先用于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目前,全省各地公办园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此外,今年,省教育厅将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不低于1000元/年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低于92%,较好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达到省基本办学标准,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大校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

  对此,科学核定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普通高中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江西已经出台了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不低于1000元/年,从2018年起执行,省财政将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的市、县(区),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人数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给予生均400元/年的标准进行奖补。同时,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正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工作。

  为残疾学生的教育扩大规模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对此,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方面,对接收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进行奖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特殊教育幼儿园。同时,加强残疾儿童早期发现、康复和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康复和教育机构。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方面,省依托南昌市启音(聋人)学校和南昌市盲校现有的高中部,举办面向全省招生的聋人高中、盲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同时,支持设区市依托市级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部,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并对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目前,支持各县(市、区)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要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农村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建立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1:3-4的配备标准。支持高等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提升培养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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