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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案件一审开庭

2018-09-1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卢伟报道:2018年9月11日上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侨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兴集团”)及被告人吴某林(侨兴集团董事长)等12人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一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单位侨兴集团在严重资不抵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被告单位侨兴集团及被告人吴某林等人先后18次伪造各种担保文书,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给出资方,骗取出资方贷款。2012年至2017年,吴某林多次指使时任侨兴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被告人宋某馨、时任财务副总监的被告人汪某春以侨兴集团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为理由,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为诱,通过借款合同及借条的方式骗取10名被害人借款。

  庭审中,检察机关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对部分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

  惠州市公安局干警、受害单位代表、被害人、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等180余人旁听了庭审。当天上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下午继续开庭。该案庭审预计需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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