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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保障自贸区与合作区发展 前海法院发布司法保障意见2.0版本

2018-11-1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網讯】记者姚志东报道: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职能,积极服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深化改革开放与高质量发展,前海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前海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化7大方面,实施65项保障措施,助力前海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深港合作示范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据介绍,《实施意见》坚持新时代司法理念,把握自贸区与合作区高起点发展的准度。前海法院始终坚持国际共通的司法理念,坚持兼容并蓄的发展理念,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发展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提高自贸区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精度。同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拓展自贸区与合作区高层次发展的深度。持续推进民商事诉讼与执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民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构建繁简适当的多层次诉讼机制,探索扩大独任制审判方式的适用,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诉讼体制机制,提升诉讼质效。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自贸区与合作区高水平发展的速度。前海法院完善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提高商事争端解决的效率与质量,助力自贸区合作区法治竞争力提升。建立多元衔接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整合粤港澳调解资源,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建设国际化专业化的调解队伍,支持域内外商事主体自由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诉讼、调解、仲裁顺畅衔接、相互配合的争端解决平台。完善国际化多元纠纷解决工作模式,加强与港澳地区司法机构、仲裁机构及调解组织的交流合作,完善商事纠纷联合调解模式,拓展港澳台籍与外籍调解员参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调解的范围,推动建立标准统一、平等保护、共同接受的国际化的调解机制。健全规范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先行调解约束、中立第三方评估、扩大司法确认、商事案件"类案类调"等机制,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制度化、标准化。丰富信息化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完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建立开放共享的"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线上调解与法律咨询服务功能,解决跨境当事人距离遥远、举证困难等问题,提升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便捷化程度。
 
  《实施意见》还提出,继续完善司法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精英化法官队伍、职业化司法辅助与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港澳籍陪审员与国际专家委员会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调查官制度,为自贸区合作区司法保障提供有力的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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