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 據深圳海關消息,該關隸屬皇崗海關在福田口岸入境大廳查獲一宗旅客違規攜帶止咳水(含可待因)入境案件。目前,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2月28日下午,一名男子從福田口岸入境,過機檢查時現場關員發現其僅攜帶一背包,但神情緊張、形色可疑,將其列為重點查驗對象。查驗過程中,該男子聲稱包里僅有幾件自用衣物,但隨後關員卻在背包底部發現有用衣服包裹的原封止咳水3瓶(120ml/瓶),背包側面口袋裝有茶飲料1瓶,經初步檢測,飲料瓶內所裝液體同為止咳水,共1.41千克(毛重)。此外,關員還發現該男子自2017年至2019年,曾多次被海關查獲違規攜帶象牙蚌、舊蘋果手機等情事。
據悉,長期服用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容易成癮,且令人產生幻覺,過量濫用甚至可能導致死亡,且不法分子可利用止咳水製造毒品,嚴重威脅國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製劑管理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製劑(包括口服溶液劑和糖漿劑,俗稱「止咳水」)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如因治療疾病需要,個人須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可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並經海關審查後,方可攜帶入境。
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屬涉毒犯罪,部分入境旅客、特別是老年和青少年旅客對止咳水的危害性認識不夠,以為少量攜帶幾瓶止咳水危害不大,又可賺取代工費,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海關提醒,切勿貪蠅頭小利,觸碰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