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李苑立 報導:「六·一」兒童節前夕,正是不少校外培訓機構課程促銷的黃金季。為提醒廣大家長正確選擇培訓機構、避免產生消費糾紛,廣東省消委會(下簡稱「該委」)5月30日對外發出校外培訓消費提示。
該委表示,近年校外培訓的消費投訴已經成為熱點。突出問題主要表現為:師資力量參差不齊、課程安排不當、教學質量差、配套設施不全、收費標準混亂、虛假宣傳、承諾不兌現、退款難、消費者被收取高額違約金等,為此,廣東省消委會面向廣大家長發佈消費提示。
該委呼籲,家長在為孩子選擇興趣班、輔導班時,建議報名之前先進行課程試聽,觀察判斷孩子是否對課程內容感興趣、是否適合所培訓的內容及形式,否則孩子不感興趣後,不配合完成培訓課程,往往導致投訴產生。
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首先要確認培訓機構是否具有辦學資質,即取得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明確培訓內容屬於教育或人社部門審核確定的培訓項目範圍;其次,要確認授課教師是否具有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尤其是培訓機構重點宣傳的外教、名師等;最後,應仔細了解培訓機構的教學口碑,避免遭受中途更換授課老師、教學質量縮水、管理混亂等情況。
在繳納學費前,家長應與培訓機構簽訂正式合同,切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或約定,有關培訓費用、授課老師、退款條件等內容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並經銷售方簽字或蓋章確認。
另據介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規定,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中小學生家長應警惕培訓機構採取各種促銷手段違規收取費用,謹慎選擇跨學期、跨學年等需要一次性預付大量學費的套餐。同時,應警惕培訓機構銷售人員以優惠分期付款、無息小額貸款等方式推薦的「培訓貸」「教育貸」等小額貸款,避免陷入「貸款容易、退貸難」的被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