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據深圳海關消息,6月10日,該關隸屬皇崗海關在皇崗口岸旅客入境大廳,查獲一名旅客攜帶183支人體唾液樣本。
當晚9點左右,海關關員在皇崗口岸旅客入境大廳挑查時,發現一名手提保溫箱的旅客經過海關監管通道,關員將其攔停,在其手提保溫箱內查獲一批人體唾液樣本。經清點,樣本共計183支,其中大試管3支,小試管180支。該旅客自稱這批樣本是其親戚的唾液樣本,準備寄往北京做基因檢測,具體檢測項目不詳。鑒於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依據《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海關對這批人體唾液樣本作截留處理。
人體唾液屬於人體分泌物類人體組織,屬於必須實施衛生檢疫監督管理的特殊物品。唾液中可能攜帶細菌、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存在傳染病傳播的風險。海關提醒廣大旅客,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郵寄、攜帶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進境,應事先向海關部門申請審批。攜帶自用且僅限於預防或者治療疾病用的血液製品或者生物製品出入境的,不需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但出入境時應當向海關出示醫院的有關證明,允許攜帶量以處方或者說明書確定的一個療程為限,否則海關將實施截留、銷毀或退運處理;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對攜帶人員實施行政處罰或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