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杜林 宋璟 報導:6月25日早間,針對沽空機構的做空,波司登發佈澄清公告予以否認,同時進行正面回應,稱沽空報告所載內容屬虛假及具有誤導性,如對公司及其股東及投資者造成任何重大損失,公司將保留其所有權利,在適當或必要情況下通過法律或任何其他途徑維護該等權益。同時,波司登於25日復牌。
24日,中國羽絨服「一哥」波司登遭外國專業沽空機構Bonitas「狙擊」,受到市場高度關注。沽空報告稱其存在包括誇大收入和利潤,未公開的關聯方交易,以及以低價收購未公開內幕人士的多付款等問題。受此影響,波司登股票下跌明顯,轉而停牌。
波司登回應表示:「公司自2007年上市以來,儘力遵守所有相關上市規則及法例規定,並勤勉管理及經營業務以期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目前,波司登業績穩定良好,有效經營和管理給公司帶來了提升,具體詳見接下來公布的財報。我們對公司未來充滿信心,我們將繼續加強企業管治,致力提高公司透明度,繼續利用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及品牌,鞏固品牌羽絨服行業之領先地位並擴大市場份額。我們歡迎股東、投資者及監管機構對公司之業務運營及財務業績進行監督。」
波司登評級調整情況
公告數據反擊四大質疑
公告顯示,針對沽空機構羅列的四大質疑,波司登均予以回應。
質疑1:關於披露財務報表中虛構凈利潤
波司登回應: 沽空報告並不是將同類項目相比,且對中國附屬公司的表述容易引起公眾混淆,因為,雙方的會計準則和報告審計周期不同。
報告採用中國會計準則與公司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不同;報告採用的報告期(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與公司年度報告採用報告期(截至3月31日止年度)不同;
報告涵蓋的子公司數量遠低於公司年度報告所涵蓋的子公司數量(至少80家或以上),並未反應波司登整體運營情況。
此外,報告對波司登的內部業務運營缺乏了解。公司子公司用於不同目的,包括購買原材料,進行設計及銷售,而這些子公司將不可避免地與波司登其他子公司進行交易,因此,彼此之間的交易屬正常運營交易。此交易及相關資產負債表項目(如貿易應收款項及貿易應付款項)於上市公司合并報表時予以抵銷,且不會扭曲或誇大公司整體財務狀況。
質疑2:關於多次收購向未披露的內幕人士作出多付款項
波司登回應:自2011年起,在擴展非羽絨服業務過程中,公司把握機會透過與各種強大發展潛力品牌併購,以期產生協同效應,構建女士時裝品牌組合,繼而奠定波司登開發女性時裝業務的基礎。
女裝品牌「傑西」由周美和先生於1998年創立,並非沽空機構所稱的由周先生2008年通過收購成立。周先生在女裝業擁有逾18年經驗,是協助公司評估收購合適品牌以進一步拓展女裝業務的重要人員之一。
「邦寶」品牌及「柯利亞諾」品牌也有很長發展歷史。這兩個品牌分別於2004年及1992年創立,並在各自細分市場中積累了大量消費者。
女裝品牌的三次收購(即「傑西」、「邦寶」、「柯利亞諾」及「柯羅芭」)的收購作價是經參考各種因素後確定,其中包括參考業內同行的市盈率後測算未來盈利能力,及在收購關鍵時點的財務表現,所提供的利潤保證以及付款方式,而非僅參考這些目標公司的凈資產價值。
此外,三次收購前,公司已聘請國際知名及專業審計師、法律顧問、估值師及╱或其他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及估值,確保定價的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所有股東的整體利益。
公司已就每項收購事項分別經董事會批准,收購女裝品牌為公司的重要布局。通過三家公司的協同效益以及女裝市場的不同定位,公司致力於打造一個貫穿南北市場的女裝時裝平台。
波司登的董事會也再次重申,公司在各收購公告節點,及孔聖元博士及其實控實體就遵循上市規則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進行了詳細披露。並無就上述三項收購事項違反任何上市規則或法律規定。
質疑3、關於未收到付款情況下處置資產
2017年2月17日公告披露,出售該物業價值約人民幣5400萬元,是江蘇東華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就該物業市值作出之估值後,經交易雙方公平磋商確定。
交易對方山東冰飛服飾有限公司分別於2017年3月及2017年5月收到所得款項人民幣500萬元及人民幣4900萬元。並於當年劃入公司之全資子公司波司登國際服飾(中國)有限公司所管理的資金池。
公司對收到的所有付款均可提供文件支持。公司認為,以議價價格處置資產以及買方未支付款項之指控完全不正確。
質疑4:關於向持有波司登發行在外股份65%以上之波司登內幕人士支付巨額紅利
波司登回應:該指控毫無根據。公司上市以來,幾乎每年按比例向股東派發現金股息。公司認為派發股息的慣例為股東提供了穩定及滿意回報,並間接證明公司財務狀況穩健。
波司登董事局主席兼總裁高德康表示,對公司整體發展、前景及增長潛力充滿信心,並計劃於日後適當時點進一步增持公司股份。
此外,公告顯示,波司登也計劃於適當時機進一步回購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