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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兩新冠肺炎患者隱瞞行程被警方立案偵查

2020-02-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記者昨日獲悉,深圳警方對兩名隱瞞真實行程和發熱病情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偵查。
 
  據了解,今年1月21日,范某芳(女,64歲,湖北孝感人)與其丈夫鄒某陸(男,67歲,湖北孝感人)從湖北武昌乘坐火車到深圳其女兒鄒某(女,41歲,深圳人)處探親。到深後,范某芳在家人的陪同下於1月22日下午、1月23日下午分別前往明月社康中心、福田區人民醫院就診。在就診過程中,范某芳始終隱瞞從疫情發生地來深的事實。
 
  1月26日,范某芳在福田區人民醫院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轉移至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接受救治後,范某芳仍繼續隱瞞從疫情發生地來深的事實。
 
  此外,范某芳來深後,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停留過程中,均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范某芳的行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深圳福田警方目前已對其立案偵查。對其親屬幫助其隱瞞相關事實的情況,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又訊:2月4日,深圳龍崗警方對確診病例阮某(男,38歲,湖北省潛江市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2020年1月26日晚,阮某與其家人從湖北省潛江市自駕返回深圳市龍崗區。1月27日上午,阮某在社區工作人員要求下籤訂了《居家隔離承諾書》。
 
  阮某在簽訂《承諾書》後,拒不遵守居家隔離和每日測量報告體溫等要求,連續多日外出,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且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癥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
 
  2月3日,阮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由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隔離收治,其家人均已被送至指定隔離場所觀察。
 
  阮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干擾破壞了疫情防控工作,現公安機關對其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呼籲,當前正處於抗擊疫情關鍵時期,公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配合做好社區登記,主動提供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行程和密切接觸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自救救人、自誤誤人,切勿為了一己私利,以身試法,切實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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