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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首宗疫情期假售口罩獲刑20個月

2020-02-25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2月24日下午,惠州市惠東縣人民法院(下稱惠東法院)通過網絡開庭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惠州首宗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劉某於疫情防控期間,在微信上虛假售賣口罩,騙取他人財物,惠東法院對該案當庭宣判,劉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惠州市惠東縣人民法院通過網絡開庭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惠州首宗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
 
  據悉,被告人劉某通過網絡購買微信號,於2020年2月2日使用該微信號以朋友介紹為由添加被害人何某為好友。2月4日,劉某在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虛構其有口罩可以出售的消息,以每個口罩2元的價格,向被害人何某出售10700個口罩,並要求全額支付貨款。被害人何某通過微信三次轉賬給被告人劉某共21400元,隨後被告人劉某將被害人微信號刪除並失聯。2020年2月7日,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歸案。
 
透過網絡視頻開庭
 
  惠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侵犯公民的財產權利,構成詐騙罪。鑒於被告人劉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疫情防控物品,社會影響大,予以從重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疫情期間,惠東縣司法各單位高度重視案件辦理,依法高效移送,及時懲處各類違法犯罪,充分發揮了懲罰教育作用。期間,惠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葉海松親自出庭支持公訴,惠東縣法院分管領導擔任審判長。針對涉疫情案件,惠東縣法院開通綠色通道,啟動優先審理、快審快判工作模式,依法及時懲罰犯罪,堅決保障社會安定有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本案從惠東縣法院立案、送達至宣判,僅用了4天時間。(盧偉 李麗麗 邱嘉瀅)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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