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吳敏 報導:4月15日,記者從皖黃山市獲悉,該市文旅局聯合市教育局,通過開展實地調研、多次廣泛徵求意見,經過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在全國率先出臺研學旅行管理的市級政府規範性檔——《黃山市研學旅行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已經於4月10日以黃山市政府規範性檔印發執行。
黃山市地處北緯30度,擁有得天獨厚的神奇大自然、忠孝儒家文化的主流思想、徽州文化的活態傳承,以及陶行知知行合一的學習觀、教育觀和實踐觀等研學旅行的四大魅力資源,是首批“中國研學旅遊目的地”城市。2019年全市共接待研學旅行團319萬人次、同比增長101%,研學旅行成為該市旅遊新業態和新的經濟增長點。
“五制”管理確保安全與服務品質
記者瞭解到,該《辦法》共16條,“體現了基地接待預約制、安全管理全程制、服務保障承諾制、活動開展計調製和研學流程建檔制“五制”管理機制,確保研學旅行安全與服務品質,是該《辦法》的一大特色亮點。”
根據該辦法,開展研學旅行活動應遵循“規範管理、注重品質、確保安全”的原則。教育、文化旅遊、公安、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保險行業監管、共青團等部門或組織應共同做好研學旅遊管理工作,既各司其責、又密切協作,加強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
研學旅行組織機構應按照“安全第一”要求,制定好安全制度、應急預案等,提前進行研學旅行風險預測評估,涉及的活動場所、交通、住宿、餐飲等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標準,突出研學旅行活動每個環節和全過程安全管理。
研學旅行協會應強化自律管理,積極引導協會會員按照國家、地方行業標準提供研學旅行服務,加強安全員、輔導員、研學指導師、導遊員、帶隊老師和醫療人員“六員”管理。
《辦法》對研學旅行組織機構簽訂旅行服務合同、選擇旅遊營運車輛、行駛道路等級、研學旅行基地(營地)以及課程設置與教育服務、特色研學旅行產品研發、違反法律法規受處罰的六種情形等,作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