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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校合理退減本學期住宿費

2020-05-1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李苑立 報導:廣東省自5月11日進入全面開學復課階段,約有1500萬師生員工陸續返回校園。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均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校(幼兒園)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違規亂收費。住宿費也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已經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應根據2020年春季學期實際情況在本學期結束之前合理退減。
 
  《通知》指出,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300天(每學期按5個月150天)計算。學校根據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統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學期結束日按自然日計收住宿費,多出部分給予清退。該學期尚未收取學生住宿費的學校,按學生統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學期結束日按自然日計收。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加大資助力度,可給予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貼等。
 
  《通知》還明確提出,學校(幼兒園)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違規亂收費,代收代支及服務性收費按規定據實結算,定期公布。各地要公布舉報電話,加大查處力度,對有禁不止的亂收費行為,依法追求相關責任。
[责任编辑:赵书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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