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遼寧省委、省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決策部署,大石橋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對標先進、創新思維,重拳組合、連續發力,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明確實施4方面46條意見,其中制定了10條創新性、突破性的「硬核」舉措,着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一流營商環境。
創新「容缺辦理」,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在企業開辦、項目開工、資質資格認定過程中,按照「你承諾、我審批,你不兌現、我就撤銷」的原則,推動「容缺受理」向「容缺辦理」的跨越。即申請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和未履行被執行人義務的,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請材料的情況下,只要向審批機關作出自承諾之日起60日內補齊全部申請材料並符合法定形式的書面承諾後,審批機關即當場或在承諾審批時限內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並發放有關證照、證件、證書和批文。
壓縮審批時限,實現「2340」目標。從現在開始,企業開辦審批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不動產登記壓縮至3個工作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壓縮至40個工作日。通過進一步優化再造審批流程、簡化辦事材料、精簡辦事環節,事項辦理時限比法定時限普遍減少50%以上。
推行「拿地即開工」,加快工業項目審批。對全市新建、改建、擴建的重大工業類工程建設項目,堅持「自願申請、承諾守信」的原則,可由項目投資人書面提出申請,並承諾承擔拿地未成功或項目出現重大調整,導致審批過程產生勘察設計、評價評估等各項費用的風險。在「拿地前」階段,由意向用地單位搞好規劃設計,在土地掛牌出讓前,依意向用地單位申請,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審批、項目立項、環評等手續辦理。在「拿地中」階段,附帶規劃設計方案對土地進行掛牌出讓。在招拍掛及成交公示的約35天法定時限內,同步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批前公示、圖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批前公示等手續,土地摘牌後,如不是意向用地單位競得用地,則在土地成交公示5天內,對前期各相關手續的實施主體進行變更。在「拿地後」的當天,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核發已完成審批的規劃、土地、圖審、施工等「四證一書」,完全達到開工條件,真正實現「拿地即開工」。
搭建「政企直通車」,精準服務民營企業。將每月5日設定為企業家接待日,節假日順延,實現市黨政班子成員與企業家面對面溝通服務常態化。每個接待日由一名市黨政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集中接待企業家,解決企業訴求。相關部門要將上級和我市出台的惠企政策及時傳達到企業,幫助企業享受各項優惠政策,變「企業找政府」為「政府找企業」。
實現「一證通辦」,創新便民利民舉措。突破限制、擴大範圍,建立「一張身份證辦成事」清單(第一批),推進企業名稱核准登記、老年證辦理等30個僅憑身份證即可辦理事項。
提供「一站」法律服務,打造法治服務團隊。組建公益法律服務團,及時受理解決民營企業法律諮詢及反映問題,指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服務企業風險防範化解、助力企業穩產穩工穩崗,為民企發展提供用貼心暖心法律服務。
基本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收入和留成部分,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除了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生態資源的項目外,對授權地方制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有權確定標準的政府性基金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的地方留存部分一律免徵,每年可為企業減負2000餘萬元。
免費刻制印章,降低企業開辦成本。對新註冊企業免費刻制價值420元的全套印章。
推行人才服務「綠卡」,優先保障子女入學。對億元以上項目投資人的子女,可以自主選擇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入園入學。
實行靠前監督,提供堅強紀律保障。對工作落實不力、無實效、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依紀追責問責。對破壞營商環境建設、造成較大影響的領導幹部就地免職。
目前,大石橋市高標準高站位創新推動優化營商環境舉措,形成了黨政主要領導親自上手,分管領導具體推動落實,紀檢、組織、宣傳等部門齊抓共管的聯動格局,確保《意見》落實落地,為建設實力、文明、生態、幸福新鎂都提供有力的環境支撐。(王藝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