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人忽視的小小井蓋,卻隱藏着巨大隱患。它們是保護地下設施的重要部件,有時又將成為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的殺手。2020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為推動有關部門重視窨井蓋安全問題,消除公共安全隱患,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四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相關單位。
深汕檢察院根據隊伍教育整頓的部署,按照上級院的要求,結合合作區實際,以落實「四號檢察建議」治理窨井蓋為契機,推動基礎設施安全建設,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群眾辦實事,助力合作區建設現代化國際性濱海智慧新城。
深入調研查問題
深汕檢察院聞令而動,立即組織第二檢察部對涉窨井蓋警情進行分析。師瑋檢察長親自帶隊實地勘查,發現涉案井蓋被損壞且深陷地面是造成所在路段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並對涉案井蓋進行拍照、測量以固定證據。
發現問題促整改
深汕檢察院發現涉窨井蓋問題後,按照規定請示上級檢察院對相關行政監管主體進行立案。深汕檢察院於3月25日獲得同意批覆後,立即向負有對交通基礎設施的養護和路政管理職責的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汕管理局送達《關於履行窨井蓋規範管理職責告知函》,督促該局監督產權單位對涉案窨井蓋限時限令修復整改。
雷厲風行見實效
市交通運輸局深汕局接到告知函後,高度重視,立即約談產權單位,督促對問題窨井蓋進行修復,同時要求對合作區範圍內產權所屬窨井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時發現並處置破損窨井蓋,消除安全隱患。涉警情問題窨井蓋於當日全部修復,完成整改。
以點帶面保安全
問題井蓋整改完成後,深汕檢察院與交通運輸局深汕局進行座談。會上,師瑋檢察長與楊暉局長就窨井蓋涉公共安全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小」窨井蓋涉及「大」民生,兩家應形成合力,聯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明確職責,建立長效的聯絡機制, 「以點帶面」促進窨井蓋治理常態化、制度化,確實保障人民群眾「腳下安全」。(記者 余麗齡 通訊員 李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