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保護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8月31日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2021年全國打擊防範文物犯罪推進精神安排部署,9月2日下午,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與自治區公安廳聯合召開全區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推進電視電話會議。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勇東,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龔志勇出席會議並講話,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文物處室負責人及自治區相關文博單位負責人、自治區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地(州、市)相關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全區公安、文物部門聯合開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的成效顯著,自2020年8月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全區各級公安機關破獲涉文物案件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7人,追繳文物4037件。張勇東同志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六個進一步」。一是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終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保護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及黨中央、自治區黨委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實落細,把確保安全作為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基本保障。二是進一步壓實責任,不斷健全安全責任體系。要把堅決築牢文物安全防線,確保文物安全作為我們的神聖使命,落實文物安全屬地管理原則,持續推進文物安全主體責任、責任監管和直接責任的細化落實,全面推動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三是進一步加強協作、持續保持打擊文物犯罪高壓態勢。與公安機關形成打擊文物犯罪、保護文物安全的強大合力,以最嚴的態度、最嚴的措施、最嚴的處罰守住文物安全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充分發揮「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佈平台」作用,及時採集、報送和發佈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為打擊防範文物犯罪提供信息技術支撐。四是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全方位加強安全防範。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文博單位,要積極推動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建立文物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務室,加大常態化聯合督導檢查力度。五是進一步推進平安工程建設,提高防護能力。推進文物安全監管平台建設,充分利用各類智能監控、報警裝備、無人機等巡查設備,提升文物安全防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六是進一步加大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通過各類媒體、新媒體對各地打擊文物犯罪戰績、打防一線文物安全衛士典型事迹進行大力宣傳,廣泛宣傳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探索建立文物案件線索獎勵機制。
公安部門對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從精準施策、加強組織領導兩個方面進行工作部署。龔志勇同志指出,在精準施策方面,要結合「8·31」打擊防範文物犯罪會議精神,多措並舉,廣辟線索來源,深入研判分析精準施策,出重拳、下狠手,進一步提升對文物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自治區公安廳將成立全區打擊防範文物犯罪領導小組對全區打擊防範文物犯罪進行統籌部署,強化協作配合,各級公安機關與文物部門密切配合,健全並完善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工作長效工作機制。(翁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