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光明區一家公司對相關執法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光明區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受理案件,辦案人員積極與該案申請人溝通對接,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和申請人的真實訴求,並對其普法釋法,有效發揮行政複議化解矛盾糾紛職能作用。一個月後,該公司主動撤回了行政複議申請,行政爭議得到了及時有效的化解。
複議為民,力促矛盾實質化解
「行政複議的目的是發揮監督和糾錯的雙重作用,讓每一件案件都體現公平正義。」光明區行政複議機構負責人介紹,光明區行政複議機構踐行為民宗旨,通過書面審查、聽證和調解等方式,尋求化解矛盾糾紛之有效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可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由複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
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通過開展行政複議聽證,可為當事人提供一個質證、申辯的平台,給爭議雙方提供自由陳述意見、進行辯論反駁的機會,為行政複議機構查清案件事實,規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奠定基礎,有助於增強行政複議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據了解,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也是一種事後救濟措施。它對於監督和維護行政主體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四化」舉措,推進行政複議提檔升級
為進一步提升行政複議規範化水平,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性作用,光明區司法局「四化」舉措全力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提檔升級。
在場所設施專業化上,搭建便民利民的行政複議工作平台,成立了光明區行政複議中心,開設行政複議窗口,設立行政複議聽證室,為轄區群眾打造功能更全、便民利民的行政複議場所。
在複議工作標準化上,深化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工作,整合行政複議職責,配齊配強行政複議工作人員力量,充實行政複議隊伍力量,提升行政複議專業化水平。
在複議申請便民化上,優化行政複議案件辦理流程,規範案件審理過程和時限。
在案件審理精細化上,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採取聽證、調解等方式,確保「事實查得清,法律用得准,裁決效果好,案結事能了」。
光明區司法局秉承「以人為本、複議為民」的工作理念,以「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為牽引,公正高效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創新行政複議工作機制,為打造光明區「行政複議」品牌不斷努力,近兩年,經光明區行政複議機構處理的案件,訴訟實現「零」敗訴,為光明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力量。 (徐艷瓊 司新宣 光明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