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六個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事)例。
據了解,此次發佈的六個案(事)例,突出了近年來新疆檢察機關發揮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職責,加強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的情況。對於推動「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未成年人「六大保護」體系,具有積極的參考和借鑒意義。香港商報記者走進新疆檢察機關帶來未成年人保護典型案(事)例之五,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合力嚴懲性侵犯罪的典型案(事)例。
學校落實強制報告制度 檢察機關在接到通報立即介入
被告人吳某(男,34歲)系某市某區某中學附近超市經營者,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吳某誘騙該校初二女生小美(化名,未成年人)和小麗(化名,未成年人),多次發生性關係。期間發現小美懷孕,吳某將其帶至某骨傷科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小美、小麗發生爭執,該校老師發現小美、小麗異常後,經詢問得知被告人吳某存在性侵未成年人的行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決定對吳某涉嫌強姦一案立案偵查。2020年10月,檢察機關以吳某涉嫌強姦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予以重判。
學校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將被告人繩之以法。被告人吳某唆使小麗與小美髮生爭執,被該校班主任老師發現,經詢問小美髮生爭執的具體原因,敏銳意識到可能存在侵害情形,抽絲剝繭,層層深入,發現小美被吳某性侵犯,遂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及時報警。
檢察機關在接到通報後立即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對被害人進行「一站式」詢問,深挖餘罪,被告人吳某被繩之以法。班主任老師積極履行強制報告制度,及時揭露吳某罪行,避免了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醫療領域隱瞞不報,檢察建議督促整改
檢察機關在辦理該案中發現,某骨傷科醫院在沒有人流資質的情況下,為被害人小美在沒有監護人陪同情況下實施了人流手術,未向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公安機關報告,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某區檢察院針對醫療領域隱瞞不報的行為向衛建委制發檢察建議並公開送達,要求該委對全市衛生醫療機構涉及到的未成年人被侵害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查找監管漏洞,發現線索及時報告,同時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明確不報、瞞報、漏報等予以嚴懲,確保強制報告制度在醫療領域落實,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三是綜合治理延伸「一號檢察建議」(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教育部發送高檢建【2018】1號檢察建議,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真分析辦理的性侵幼兒園、中小學生犯罪案件,針對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教職員工隊伍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歷史上首次以最高檢名義發出的檢察建議,故稱「一號檢察建議」)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織密未成年保護安全網。為了嚴格落實最高檢要求,沒完沒了的抓「一號檢察建議」,延伸「一號檢察建議」觸角,兩級檢察機關以此案為切入點,聯合公安機關、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旅遊局等多家相關責任單位開展執法檢查,主要對校園周邊商戶、娛樂場所和培訓機構的經營者和工作人員是否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進行查詢,娛樂場所是否存在違反規定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等情形,通過聯合執法檢查,延伸了「一號檢察建議」作用發揮,強化了強制報告制度落實,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織密未成年保護安全網
典型意義,本案中,校園周邊經營者利用接觸學生的機會,以「談戀愛」為名哄騙未成年女生發生性侵案件。由於學校嚴格落實強制報告制度,老師在工作中發現異常後及時報案,助力案件偵破將被告人繩之以法,避免類案再次發生。針對醫療領域發現問題隱瞞不報,違反了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強制報告的規定,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公開送達,督促衛建委整改落實,查找監管漏洞,制定追責機制,確保強制報告制度在醫療領域落地見效。並舉一反三,通過辦案形成聯動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為有效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檢察力量。
以案為戒 推動當地建章立制
案例要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強制報告制度,並明確了相關單位和人員違反強制報告義務的責任。本案中,由於學校老師高度負責,積極主動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確保了案件依法及時有效查處。檢察機關在辦理該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主動擔當作為,監督相關部門對於存在明知未成年人疑似受到侵害相關線索瞞報、不報的相關人員,依法追究了相應責任。同時,以案為戒,推動當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進部門間溝通配合,形成校園安全防控長效機制和未成年人保護合力,不斷構築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防線。(記者翁海倩)